3月31日,上海二中院对郑爽起诉请求判令张恒归还借款2000万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张恒上诉,维持原判,张恒败诉的新闻引发网友热议。
2019年11月,郑爽与张恒分手之后,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张恒归还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并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一审判决支持郑爽的全部诉讼请求。
而张恒方,一直咬定“这是郑爽给他的工资”,双方就“2000万到底是给张恒的工资,还是张恒借走”的问题,展开了一场互撕大战。
一审判决后,张恒不服,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诉,请求改判驳回郑爽的全部一审诉请或发回重审。
可惜,张恒一方并未拿出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这是郑爽给他的工资”,最终二审也败诉。
2021年3月31日,郑爽张恒案件终审结果出炉:张恒仍需归还2000万元并支付利息。
不得不说,爽子虽然比较神经质,也喜欢叨叨一些“爽言爽语”,但在面对钱时,爽子的脑子还是挺机灵的。
法院表示,郑爽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2000万为借款,但张恒二审上诉提供的证据却无法推翻郑爽的证据,所以法院判决二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也就是说最终张恒还是需要偿还郑爽2000万以及相关利息。
判决书具体内容也在网上公布出来,可以清楚看到张恒方提出的诉求:要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郑爽的所有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
张恒上诉提交的他为郑爽创造的财富已经偿清了2000万,以及借款期限为十年这两项证据,法院表示是否创造财富和借贷案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所以就此驳回。
张恒认定双方是恋人关系,钱款支付时是同居关系,否认2000万为借款,认为一审法院存在做出错误判决。他认为自己为郑爽创造的价值已经足够抵偿2000万,指责郑爽采用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案件事实等。
张恒更曝出郑爽拍摄《倩女幽魂》有1.6亿片酬,还曾承诺要和张恒对半分,以作为张恒担任郑爽经纪人的分红。张恒不仅认为自己已经还了2000万借款,还向郑爽要剩余的款项。
对于此次判决,张恒晚间发文“我对上海市二中院的判决表示遗憾”,同时表示将向上海市高院提起再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