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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解]爆料解读:榆林一起借贷纠纷,姑姑欠债是否影响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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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姑和侄女本是和睦团结的一家人,却因5万元借款引发纠纷、对簿公堂。5月7日,绥德法院成功和解了这起姑侄之间的借贷纠纷,促使双方握手言和,重拾亲情。

被告张某系原告张某某的侄女,2014年被告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借款 5万元并约定利息。2015年被告向原告支付了一年的利息,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借款,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诿,故原告向绥德法院提起诉讼。

经绥德法院主持调解,确定由被告于2021年12月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5万元。如被告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按时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则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由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法院调解协议书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甚至将生活中所遭遇的不幸转移发泄给姑姑。看着官司打赢了,却不能把钱要回来,原告无奈之下向绥德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意识到本案虽然是一起小案件,但如果简单地就案办案、强制执行的话,既不利于深层次化解双方矛盾,又会给当事人带来长远伤害,对亲情关系造成进一步的撕裂。

于是,执行法官首先与被执行人深入交谈,了解到被执行人这些年经历了婚姻变故、生意投资失败,如今一个单亲妈妈既要照顾一个精神有障碍的孩子,还要早出晚归上班维持生计。“不是我不愿意还钱,而是我现在欠债较多,确实没有能力一次性还清欠我姑姑的本金及利息。”张某表示。

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的处境告知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后,张某某说:“我知道她这几年生活困难,但我丈夫目前也患病需要花钱治疗,家里经济状况也不好。”

为了让姑侄二人重续亲情,执行法官分别从双方的生活境遇和切身利益出发,阐明法理及利害关系,并以亲情为切入点,耐心对双方进行劝解。最终,在执行法官的温情调解下,姑侄二人解开心结,亲情逐渐拉近,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5万元,其余利息部分,双方自行协商处理,不再要求法院执行。二人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会珍惜亲情,消除裂隙,和睦相处。

本案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注重考虑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诉求,融入疏导与变通的智慧,通过敏锐地把握案件细节,了解当事人心理,寻求最人性化、最有温度的执行方案,充分体现法院执行的人文关怀,最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今后,绥德法院将一如既往在涉民生案件工作上下大功夫,创新工作方法,尽量让涉民生案件得到妥善化解,最大限度维护涉民生案件群众的合法权益。(绥德法院 高雨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