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安市前锋区法院成功调解原告刘某与被告李某、唐某某、广安某商贸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简要案情:李某与唐某某系夫妻关系,共同经营着广安某商贸公司。刘某与李某、唐某某一家系多年朋友,曾互认“亲家”,关系密切,来往频繁。从2015年开始,李某多次向刘某借钱。至2017年双方结算,李某共欠刘某34万元。李某陆续归还部分款项后,迟迟未付剩余借款。刘某多次催要未果,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李某、唐某某、广安某商贸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积极联系原、被告了解案件情况,鉴于双方系亲密的朋友关系,而双方对借款事实无争议,仅对已还款金额存在争议,故认为该案具有很大的调解可能性。
庭审时,承办法官针对双方矛盾和关注焦点进行释法明理,分别分析利害,耐心劝解疏导,被告刘某表示如能确定具体还款金额,则愿意作出一定让步。承办法官耐心组织双方核对银行流水,经反复对账终于确定了已还款的具体金额。最终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当场签订调解协议。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周 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