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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科普资讯:红谷滩民间纠纷打官司,红谷滩案嫌犯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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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人性执法 保障被执行人合法权益

“谢谢红谷滩法院!谢谢法官帮我解除了账的冻结,让我能够正常地买药”,被执行人徐某哽咽地说。

徐某与平安银行股份南昌分行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因管辖调整,申请执行人平安银行股份南昌分行于2021年3月2日向红谷滩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76421.24元,本院于次日依法立案,流转到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采取网络查控等方式,冻结了被执行人徐某的银行卡账和网络资金账。

了解到银行账及网络资金被冻结,徐某慌了神,立即主动与承办法官电话沟通。经了解,徐某患有严重的糖尿病,账被冻,没有钱买药。出于谨慎,承办法官没有立即答应,通过后期两次面对面的沟通,及各方面的证据收集,承办法官确认了徐某所述为真实,要求也合情合理。承办法官立即向分管院领导反映情况,取得同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出于保障人权的原则,执行承办法官作出解除部分账冻结的裁定,解除冻结6000余元。收到通知的徐某,忐忑已久的心放了下来。

执行法官是贯彻公正司法的执行者,在有效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考虑被执行各种因素,切实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