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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家普及一下厚街民间借贷纠纷公司,东莞厚街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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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街“老赖”获刑一年当庭痛哭

(记者 林朝丰 见习记者 伍江 通讯员 黄彩华 钟小欣)自己和妻子名下拥有十多处银行存款和多处土地、房产,却欠债60余万元不还。法院强制执行后,仍拒绝履行。昨日,厚街镇“老赖”李和周为自己的上述行为付出了代价——市第二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法官宣判后,李和周情绪激动,当庭痛哭。

据悉,这也是市第二法院在夏季执行大会战中首宗拒执罪入刑案。

有力偿债却拖欠63万

李和周本是厚街三和五金塑料制品厂的法定代表人。因该制品厂拖欠广东发展银行东莞分行厚街支行的借款本息,2004年3月,原东莞市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李和周对债务中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由于李和周下落不明等原因,判决被迫延期执行。

其后,东莞市朗晨实业有限公司经拍卖依法受让上述债权。去年11月,朗晨公司根据此前法院的生效判决书等有关债权文书,向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制品厂支付债务本金、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利息共计127万多元,故此,李和周需偿还债务为63万余元,但他不仅没有履行判决义务,甚至还拒绝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

今年3月25日和4月8日,法院对李和周分别处以罚款5万元和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但李和周对此不理睬,亦未如实报告本人及配偶名下财产情况;4月14日,因李和周虚报财产,法院对其罚款1万元,但他拒不履行。

经查,李和周名下有两块土地,其故意隐瞒其名下位于厚街镇汀山村的一块土地,并隐瞒在东莞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十多处银行存款;他妻子名下共有七处房产,面积共计1.2万多平方米。

获刑一年当庭流泪

4月18日,法院以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李和周依法移送东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5月30日,公安机关致电李和周让其到派出所协助调查,李和周自行到案。

李和周被刑拘后,其家属了解到事情的严重性,其后主动联系债主协商还款事宜,并缴纳了法院的两次罚款共6万元。7月6日李和周被依法逮捕后,其家属与朗晨公司以60万元达成执行和解,并代为支付了上述款项。

法院审理认为,李和周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应予惩处。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

宣判后,李和周情绪激动,当场痛哭。他表示自己是因抱侥幸心理且不懂法律才拒绝执行法院判决,对此很后悔,希望出狱后可尽早还清债务,不拖累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