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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荔县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与被告系同村村民,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被告因生意周转,从原告处陆续借款56000元,并约定利息,后陆续清偿利息40000元,2021年被告生意失败后,再无能力偿还,现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56000元及利息8744元,共计64744元。

案件受理后,经过法官的了解,多次与被告沟通后,了解到被告的真实情况,董法官将原、被告叫到法庭展开调解工作,称在被告杨某最困难的时候,原告也曾向被告伸出过援助之手,且被告杨某对此笔债务认可,本着解决问题的思想,原、被告双方都应各退一步。通过董法官多次耐心地调解,被告杨某表示自己可以分三次向原告偿还,并在当天就向原告偿还20000元现金,原告亦表示同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一起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当庭调解、即时履行,同步实现纠纷化解和落实案款的双重法治效果,体现了司法服务“速度”。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王星)


编辑:李马宁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