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上借钱给别人
没有纸质借条
只签了“电子借条”
这样的官司能不能赢?
来看下面这起
只有“电子借条”的民间借贷案件
2021年,原告廖某和被告陈某通过游戏认识,两人互加微信好友,经常联络。
2022年9月,陈某以公司需要资金周转为由陆续向廖某借款,廖某通过微信转账和银行转账方式向陈某转款共计9400元。
其中,陈某于2022年9月19日通过支付宝平台的“电子借条”功能向廖某出具电子个人借条,借条对双方身份信息、借款事由、借款金额、期限、管辖法院等均予以明确。
借条载明“为日常生产经营,本人通过支付宝支付方式向廖某借取本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总利息金额零元整(¥0)。自2022-09-19出借,需在2022-10-01之前一次性还本付息。本借条纠纷由出借人所在地、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立此为据”,陈某在“借款人”处签字确认,廖某在“出借人”处签字确认。期间,陈某向廖某还款500元。之后,陈某后原告催还借款无果,诉至法院。
法官判决
本院审理认为,“电子借条”的出具系通过人脸核实确认身份真实后,再线上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廖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转账记录也佐证了双方借款关系,故判令支持了廖某要求陈某归还款项的诉讼请求,判处陈某归还剩下欠款8900元。
法官说法
近年来
越来越多的借贷关系发生在微信等聊天软件上
当事人应谨慎出借款项
尽量出具纸质借条,
如果无法出具纸质借条
使用正规平台的电子借条功能
也不失为一种可行选择
以避免为维护自身权益和法院查明事实带来障碍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