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13日讯 据海西晨报报道 热恋时,倾其所有也心甘情愿;分手时,有的干脆利落,有的则“明算账”。近日,思明法院公布了多起情侣借贷案件。
案例1:62.32万元引纠纷
阿花比小龙大17岁,小龙向阿花承诺要与她共度一生,描绘着两人之后美好的家庭生活。
阿花经济条件优越,小龙刚步入社会。为了将小龙描绘的美好生活变成现实,阿花对小龙几乎有求必应。小到买手机、买电脑,大到支付买车、买房的首付,阿花都转账支持。
这段恋爱关系维持了两年。分手之后,恋爱期间的金钱往来成了两人争议的焦点。阿花主张转账金额均为借款,共计62.32万元,而小龙坚称这些都是阿花自愿赠予的。
思明法院审理认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认定需要符合借贷合意、实际交付两个构成要件。在阿花提供的电话录音中,小龙在电话里确认阿花向其转账的金额与阿花在本案主张的金额一致,且电话中小龙还承诺会向其还款。法院据此认定讼争款项为借款。法院判决,小龙应向阿花偿还借款62.32万元及逾期还款利息。
案例2:17.17万是谁花的
阿燕和小东也是姐弟恋。恋爱期间,阿燕屡次向小东的信用卡还款,共计17.17万元。分手后,阿燕起诉了小东,要求还款。
阿燕的主张是,17.17万元是其借给小东的借款,代为归还小东信用卡欠款。小东则称,两人一起投资公司,卡虽在自己名下,但实际使用人是阿燕,阿燕转入的钱是其持有讼争信用卡时使用的金额,阿燕尚欠其17.1万元未归还。
小东提供的信用卡电子账单显示,消费地多为厦门,而小东经常居住地、工作地为三明,地点不一致;从消费对象看,所涉款项多为双方共同投资、阿燕实际经营的公司,其他款项则基本为日常生活支出。此外,结合阿燕关于代为归还信用卡欠款与两人恋爱关系的陈述,法院认定,案涉信用卡的多数支出与阿燕密切相关。
不仅如此,在双方微信聊天记录中,阿燕多次表示要向小东还款,对账时阿燕亦将信用卡欠款归入自己的欠款中。
法院认为,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两人之间存在小东向阿燕借款17.17万元的合意,驳回了阿燕的诉讼请求。
案例3:320.3万算借的吗
阿江和小云曾有过一段甜蜜的恋爱。分手之后,两人之间高达4000余万元的金钱往来也将昔日情侣推到了法庭之上。
阿江算了一笔账,将其中的2337.9万元认定为是其给小云的借款,其中2017.6万元已经归还,尚余320.3万元欠款。阿江起诉了小云,要求还款。
小云辩称,若仅凭银行转账,她汇给阿江的金额远高于阿江汇给她的金额。
法院经审理认为,2014年至2017年期间,双方存在百笔以上经济往来,总金额达千万以上。从双方款项往来的数额和时间来看,并无明显的借款和还款规律,加之期间双方处于男女亲密关系的事实,故双方的往来转账仅能证实双方之间存在频繁的资金往来,不能证明存在借贷合意。因此,法院驳回了阿江的诉讼请求。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官提醒:情侣间金钱往来应遵守“五要”“五不要”。
“五要”:借款要留存书面凭证;款项支付要采取转账方式;赠予或大额共同开支,要注意留存相关证据;纠纷产生后要积极妥善处理,保护好双方隐私;恋爱期间经济要独立。
“五不要”:不要以出具借条的形式表达忠实、爱意或补偿;不要财务混同;不要随意出借信用卡供对方使用;不要以自己的名义帮对方借款;不要支付包养费、青春补偿费等不受法律保护的款项。
(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