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电子送达”您了解吗?
您是否也收到过如下短信?
不用慌
这是法院电子送达系统
发送的送达短信!
本期,我们讲讲电子送达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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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电子送达
电子送达是指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通过送达平台,以短信、电子邮箱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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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送达的优势
相比传统的线下送达,电子送达具有时间快、成本低、接收易的优势。
“时间快”,平均用时不到一天,当事人即可收到诉讼文书。
“成本低”,当事人无需到法院领取诉讼文书,法院也无需向当事人邮寄诉讼文书,诉讼成本低。
“接收易”,当事人接收诉讼文书操作便捷,只需一部手机,便可查看,与平时接收短信、微信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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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送达的文书范围
①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传票、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等程序性诉讼文书;
②当事人提交的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等诉讼材料;
③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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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送达的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关于电子送达的相关规定,电子送达与其他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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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并查看法院诉讼文书的方式
①手机短信
人民法院通过当事人在立案或诉讼过程中所提供的手机号码发送接收送达文书的短信通知。当事人收到短信后,可直接点击短信中的链接,输入验证码,即可查阅电子文书。
②电子邮箱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在立案或诉讼过程中所提供的电子邮箱,向该电子邮箱发送相关文书或者诉讼材料,并通过电子送达系统发送短信,提醒当事人登录电子邮箱查阅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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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电子送达具有即时到达的特点,以送达信息达到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请您及时查收并阅读诉讼文书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