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关于原告杭州方西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天马股份及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徐茂栋之间的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11月7日,资本邦讯,*ST天马(002122.SZ)公告称,关于原告杭州方西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天马股份”)及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徐茂栋之间的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浙民终912号《民事判决书》。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1,080元,由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公司表示,根据上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公司相关违规担保事项被判无效,故公司无需对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杭州方西投资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因此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并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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