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驻马店市迅达运输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号:豫驻0282)客运车辆豫Q07862(黄色)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豫客运班许字0240882)(班车客运标志牌编号Q0056)以及该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豫交运管驻字4443)同时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驻马店市迅达运输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0日
1 1、鉴于本网发布稿件
2、驻马店网委托李中海律师 、 张万俊律师为本网站法律顾问,处理本网站相关法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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