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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秘闻知识:闽侯借贷债务纠纷律师咨询,民间借贷案件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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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6月份,闽侯法院共受理民间借贷案件574件,涉案标的1.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3.48%,15.79%。除了保持继续增长态势外,民间借贷纠纷呈现以下新特点:一是以专业放贷人为债权人主体的案件增多,占35.63%,同比增长5.48%。出借人通常以赚取利差为目的,先从担保公司等机构借出款项,再以提高利率的方式放贷给急需用钱的借款人,此类案件有“乘人之危”之嫌,双方矛盾较为尖锐。二是出现了以化名、外号或假借他人名义出具借条的行为。由于出借人的疏忽大意或碍于朋友情面,未认真审查借款人的真实身份,甚至在不知道借款人真实姓名的情况下,就草率出借交付钱款,导致诉讼时无法确定被告的主体资格。三是担保手续不规范。在以借款人的房产或车辆作为抵押担保时,出借人往往只在借条上载明担保内容,交付相关产权凭证,并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最终使债权不能得到最好的保护。四是民间借贷案件缺席审理率高,占52.35%。许多债务人无力偿还借款,只能采取搬家、更换手机号码等方式逃避债务,导致送达难,被告应诉率低,而公告送达又延长了案件的审理期限,降低了审判效率。

对策:一是加强与公安、民政部门的沟通协作,请求向法院开放身份信息查询系统与婚姻信息查询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便于身份核实,提高审判效率。二是强化与基层自治组织的联系合作,建立村委(居委)联络员制度,对接法院送达工作,及时掌握被告行踪,积极提供线索,切实解决“送达难”,提高应诉率。三是构建民间借贷多元调解机制,借贷多发生于亲友之间,可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律师等第三者的调和作用,通过释法说理,缓和当事人间对立情绪,缝合受损的社会关系。四是打造民间借贷案件速裁庭,促进繁简分流。对于一些案件标的额小、事实清楚、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由速裁庭专门审理,速裁速决。五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有效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推送民间借贷新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消息,并深入乡村、企业、社区宣传如何计息、有效担保、核实身份等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公民增强诚信观念,自觉履行借贷义务,抵制不良融资行为。(闽侯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