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债权债务

长见识!宁化县借贷纠纷律师,一周新闻播报

阅读:


— 快讯 —


01

宁化法院立案庭成功创建“三明市青年文明号”

6月17日,三明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印发《关于认定2019年市级青年文明号和优秀号长的决定》。宁化法院立案庭被认定为2019年三明市青年文明号(考核优秀集体),立案庭庭长廖国辉被授予为“三明市青年文明号优秀号长”称号。


02

宁化法院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7月15日,宁化法院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2010年10月12日,危某以缺乏资金周转为由向江某借款人民币30000元,并出具借条。借款后,江某多次催讨未果遂诉至法院。法院判令危某归还江某借款30000元。判决生效后,危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江某申请执行。经执行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危某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江某20000元,余款江某自动放弃。7月15日,危某按约向江某支付借款本金20000元,该案执结完毕。


03

宁化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7月14日,宁化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2013年间,王某委托郭某出卖自己的房屋。郭某将该房房屋出卖后,拒将购房者支付的120000元房款交给王某,并向王某出具了一份《欠条》,载明“郭某尚欠王某房款120000元,郭某愿意从2015年12月1日起按每月2400元支付利息”等内容。此后,郭某合计归还80000元便再无还款。后经法院调解,郭某尚欠王某借款本息合计70000元,此款定于自2018年12月起每月30日前归还2500元,直至借款本息还清为止。调解后,郭某仍拒不履行。王某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前往被执行人郭某工作单位,向被执行人单位下发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工资款。历经12个月的冻结提取到位70000元后,将案款全部履行完毕,至此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04


宁化法院成功拘传一名被执行人



7月14日晚,宁化法院成功拘传一名借款合同纠纷的被执行人。2013年2月1日,赖某、伍某向巫某借款100000元,约定借款期限为10个月,利息提前支付,并出具借条一张交由巫某收执。张某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张某户籍所在地寻找财产线索、发出悬赏公告,但始终没有被执行人下落的线索。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宁化法院将被执行人信息移交至公安机关,并最终在公安机关协助下将被执行人张某拘传至法院。


05

宁化法院执行和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7月13日,宁化法院执行和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2017年12月27日,廖某以周转保证金需要资金为由,向蓝某借款50000元,并约定每月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借款后廖某仅偿还了部分借款和利息,蓝某诉至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廖某尚欠蓝某借款本金40000元及利息3000元,本息合计43000元,廖某定于自2020年4月起每月28日前给付本金5000元,直至还清所有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