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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爆料速递:民事借贷纠纷庭前调解案例,银行贷款诉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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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庭前调解了纠纷 获当事人频频点赞

赣州法院网讯 11月14日,崇义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双方就还款事宜达成协议。纠纷调解于庭前,及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

日前,某银行崇义支行诉讼代理人到崇义县人民法院立案,诉称麦某、李某两被告向该行贷款人民币70余万元用于做生意,该笔贷款到期后,原告多次电话催告且上门与二被告协商还款均未果,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赴上犹县麦某所在工厂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两被告表示因做生意资金周转不力,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法官耐心劝导,一面表示做人要讲诚信,两被告作为生意人更应该恪守诚信原则,另一面向两被告详细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说明其行为的违法性。经过一个多小时的释法工作,两被告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违反相关法律,当即表示愿意偿还贷款,并与银行代表达成还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