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2022年零售风险贷款诉讼清收
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委托,对2022年零售风险贷款诉讼清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JZ022006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零售风险贷款诉讼清收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7,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项目内容及要求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中标人数量 |
包组一 | 广州分行个人贷款诉讼清收项目之供应商入围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8家 |
包组二 | 东莞分行个人贷款诉讼清收项目之供应商入围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4家 |
包组三 | 佛山分行个人贷款诉讼清收项目之供应商入围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4家 |
包组四 | 惠州分行个人贷款诉讼清收项目之供应商入围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4家 |
包组五 | 江门分行个人贷款诉讼清收项目之供应商入围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4家 |
包组六 | 肇庆分行个人贷款诉讼清收项目之供应商入围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4家 |
包组七 | 中山分行个人贷款诉讼清收项目之供应商入围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4家 |
备注: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标的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提供书面承诺)
3.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4.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
5.投标人必须在投保标段所在地具有分所(需提供执业许可证作为证明材料)或者有办事处(需提供承办律所或律师与当地的房屋租赁协议作为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兼中。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2年5月17日起至2022年5月23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个包组/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邮寄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填写好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将上述资格资料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于本采购项目投标邀请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缴纳标书款及国内邮购费用人民币60元。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6月6日10:00
九、开标时间:2022年6月6日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