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他人发生纠纷,男子张某与朋友吃饭时,被仇家找来的讨债人带到济南郊外一处坟地实施殴打,接着还被非法拘禁。在被迫支付127万元后,张某才被放走。
近日,曾负责“看守”张某的赵某,因犯非法拘禁,被历下区法院判刑一年半。案情显示,虽然主犯获利百余万元,赵某才获利800元。
济南男子帮朋友非法拘禁暴力讨债百万 酬劳800获刑一年半
受害人被拘禁支付127万“获释”
经法庭审理查明:唐某(已判刑)与被害人张某因合作经营手机增值业务产生纠纷,赵某阳(已判刑)亦与被害人张某存在经济纠纷,遂承诺帮助唐某追索欠款。赵某阳将此事告知郭某(已判决),郭某找到阴某(已判刑)帮助追偿债务。阴某遂纠集了裴某(已判刑),裴某纠集了被告人宋某(已判刑)、赵某等人。
唐某、赵某阳、郭某、阴某预谋后,于2015年3月11日19时许,由唐某将张某约至位于泉城路的一烧烤饭店。当日22时许,郭某、阴某及被告人赵某、宋某、裴某等人赶至现场,强行将张某及其朋友魏某带至天桥区黄河北一处坟地上,并对二人进行言语威胁及殴打致张某、魏某,被告人赵某主要负责看管被害人。后张某被迫通过手机向阴某转账20万元。
2015年3月12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赵某及宋某、郭某等人将魏某释放后,离开现场。阴某、裴某继续看管张某,并于当日13时许,迫使张某向阴某支付107.9万元后,将其释放。
经鉴定,被害人张某、魏某的伤情均构成轻微伤。
主犯拿钱百万元“喽啰”到手800元
被害人张某的陈述证明:其与朋友魏某于2015年3月11日晚上和唐某吃饭时,被一行6人抓走。这些人把其与魏某分别押入两辆车内,带到荒郊野外对二人进行殴打,要求其还钱,其转账20万元后,魏某被放走。有两人一直跟着并强迫其还钱,至2015年3月12日14时,其通过转款、取现等方式向对方支付约127.9万元后被对方释放。
共同作案人阴某的供述证明:其与郭某纠集裴某等四人非法拘禁张某帮助唐某、赵某阳索要债务。在此过程中对被害人进行了殴打,并证明其与裴某超出预谋范围,临时起意抢劫张某钱财的经过,其从被害人处索要127.9万元,自留82万元,给郭某42.6万元,郭某又分给其12.6万元,分给裴某3万元。
裴某为此支付给赵某2000元,赵某将其中的1200元分给他人,剩余800元归自己所有。
相关判决显示,阴某、郭某等人因犯抢劫罪、非法拘禁罪,被济南中院判处从有期徒刑15年3个月到一年6个月不等的刑期。曾参与“看守”受害人张某的赵某,成了上网逃犯,东躲西藏一年多后,向警方投案。近日,赵某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历下区法院判刑1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