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苏0706民初11808号
李明:
原告董兴开诉被告李明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706民初118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五月八日
承办法官:王千(房地产庭) 电话:0518-
上一篇:2023秘闻盘点:宁波借贷纠纷律师找谁好,宁波市十佳女律师
下一篇:必看专业解读:专业借贷纠纷律师哪家好,南京建筑工程律师哪家好一点
文章标题
上篇/下篇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