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人民法院全院上下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是党对政法干警的基本要求,也是全体政法干警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表现。
近日,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员闫浩、王铭晨以双方当事人和解为契机,快速将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完毕。被执行人马某给闫浩打电话说:“法官,我是被执行人马某,由于欠债,法院长期冻结我的工资,将工资扣划给申请人执行人。近日,我的亲戚愿意给借钱,帮助我处理这个案件。但是,因为案件从判决至今时限较长,依照判决书执行的利息实在太高了,我有点承担不起。法官是否能够帮助我们双方协商一下,想一次性将这个案件处理完毕。”承办法官接到被执行人电话后,第一时间与申请人联系,申请人表示愿意到法院协商处理。
因事发突然,双方当事人来到人民法院时已经临近中午十二点。两名案件承办人不顾劳累,既然双方当事人都有处理的意向,就乘热打铁,两名案件承办人分工合作,对双方当事人做出耐心细致的劝解。经多次商议,双方当事人对给付的本金及利息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亲戚将案款送到执行局,剩余部分款项通过冻结工资账户支付。当一切处理完毕,时间已接近下午五点。两名执行员虽然感觉饥肠辘辘,但看着双方当事人满意离去,两人内心充满了喜悦。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点一滴见初心,群众的每一分钱都是劳动者用辛苦汗水换来的。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看标的大小,要把群众的每一件“小事”做好、做满意,切实解决当事人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法院所有干警的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