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是压在我心底多年的一块心病,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正常生活,这次总算是圆满解决了,真心地感谢检察机关。”听证会后,贾某诚恳地对承办检察官说道。至此,一起长达10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成功达成和解。
案情回顾
事情还要从10年前说起。2013年,贾某从赵某处借款4.1万元,约定月利率3%。至2020年贾某共计偿还赵某利息4.41万元后,拒绝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后赵某起诉至南江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贾某立即偿还借款本金4.1万元,并按照年利率24%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已支付的利息4.41万元应当予以扣减。
贾某不服该判决申请再审,2021年巴中市中级法院驳回了其再审申请。
判决书生效后,贾某未自觉履行。赵某先后申请强制执行和恢复执行,县法院冻结贾某养老账户,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
2022年,赵某领到县法院执行案款4.1万元后,贾某继续被纳入失信名单并限制高消费。贾某认为自己只借了本金4.1万却已偿还本息8万多,县法院不应该再执行,也不应该冻结养老账户,于2023年向南江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
检察介入
南江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后,及时调阅了审判、执行卷宗,第二检察部协同光雾山检察室检察官多次走访调查。经审查后认为,一审法院判决及执行并无不当,因此对贾某监督申请不予支持。考虑到当事人贾某几年来多次诉求,双方积怨较深,为化解多年的矛盾纠纷,打开当事人心结,征求双方意见后,南江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该案的调查情况以及审查结果进行了详细说明,阐释法律规定在当事人没有约定偿还顺序的情况下应按照先还利息后还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有生活
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矛盾彻底化解。
此次公开听证通过“看得见”的方式促进事了人和,实现公平正义,有效提高检察监督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参会人员一致表示,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保障人民的利益为宗旨,用心用情为民办事,真正做到了人民群众无小案,一案一事总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