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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解]爆料知识:民间借贷纠纷中的以货抵债,啤酒销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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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2日上午,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10余名执行干警,在执行局局长的带领下,奔赴执行现场,对以物抵债的8000件啤酒进行现场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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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刘某某是一品牌啤酒在新晃的经销商,他因民间借贷和合同纠纷欠下大量债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过多发查访,除发现被执行人存放在晃州镇大洞坪仓库内的货物啤酒、白酒外,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新晃法院遂将该仓库内的物品进行查封,并按市场零售价进行拍卖。然而经过两轮拍卖,均因无人竞价,导致流拍。然而经过执行法官的多次协调,申请人同意以物抵债。

由于拟交付的货物数量大,涉及申请人较多,为保证交付现场的安全和秩序,防止紧急事件发生,执行局提前对人员进行了明确分工。

整个交付过程从上午九点持续到下午三点,申请人按序领取兑现物,现场秩序良好。这次以物抵债执行,虽然未全部实现申请人债权,但彰显了司法权威,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当事人损失。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实习生徐丹菱 通讯员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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