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加强领导。各单位、各乡镇要更加重视清收盘活*****不良贷款工作,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主管领导要亲自抓,相关部门要具体落实,对“三类”不良贷款清收,特别是党政干部自贷、担保贷款清收,要予以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推动清收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落实责任。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三类”贷款清收工作的督导,重点督促和落实党政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拖欠贷款的清收,确保所欠或担保贷款全部还清。对因清收而遭到谩骂、打击报复和利用职权故意刁难催收人员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查处。银监部门要加强对金融系统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拖欠贷款清收情况的监督,做好协调,力求取得突破性进展。县**要及时、真实地向政府及清收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大对内部职工拖欠贷款清收工作的督促落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要密切配合,做好依法清收及打击逃废债工作,对*****历年积压的贷款诉讼、执行案件及其他经济案件进行集中清理,对阻挠、抗拒清收工作的违法人员必须依法严惩,绝不姑息。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宣传,营造声势,对逃废债务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三要强力督导。县清收办公室要充实督导力量,加大督导力度,实行跟踪问效,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迟缓的单位,要通报批评,限期跟进。会后,清收办公室要立即组织人员着手督导、约见谈话、典型曝光等工作。同时,要正确引导各清收部门或单位,妥善处理好清收盘活与社会稳定的关系,以稳定促清收。要注意做好思想教育和说服工作,坚持有理有据,有力有节,尽最大努力减少摩擦和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增强清收的综合效果。
四要求真务实。各单位、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省、市的要求,认真回顾和总结本辖区的清收工作情况,查一查哪些措施没有落实,工作中究竟还存在哪些薄弱环节,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要立足于现金清收和债权保护,坚决杜绝虚假盘活、空换借据、虚改数字等弄虚作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