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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读新闻大全:民间借贷保证纠纷案例,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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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有了难处,好心借钱给对方,没成想借钱容易要钱难,对方不仅迟迟不还钱,甚至还玩起了“失踪”。这不,近日,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便开庭审理了一起朋友间因借钱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据了解,高某与徐某是多年的好友。2018年4月,徐某分别以交纳出租车抵押金、父亲生病为由向高某借款共计5300元,并出具了借条。而后高某多次催要,徐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脱,最后直接拉黑了高某手机号码和微信好友,无奈之下,高某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基于借条及高某的陈述,认定高某与徐某之间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关系。高某作为出借方已经履行了支付借款的义务,徐某应当依约履行还款义务,其到期未还款,已构成违约,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院依法判决徐某于该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高某借款5300元及利息(利息按照年利率6%计算)。

法官提示:交友需谨慎,借钱有风险。为避免此类事件发生,借款人首先要谨慎借出钱财,借钱时要让对方写下格式规范、期限明确的借据,如果能有抵押物或担保人,就可以在发生纠纷时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通讯员:韩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