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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动态解读:法院送来的民事借贷纠纷,情侣之间的赠与可以撤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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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李龙飞因前女友石亚芳借钱未还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一审胜诉后,石亚芳不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近日,李龙飞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应诉,二审再次胜诉。

李龙飞中年丧偶,经人介绍认识了石亚芳。经过一段时间相处,两人确定恋爱关系。李龙飞对石亚芳万分宠爱,不仅经常帮助石亚芳缓解资金周转的难题,还卖掉自己的房子接济石亚芳。他本以为自己的付出能够换取石亚芳的真心实意,可不到两年的时间双方便结束了恋爱关系。不想人财两空的李龙飞多次向石亚芳主张债权未果,无奈之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石亚芳向李龙飞偿还借款131万余元。石亚芳认为此款是李龙飞对自己的赠与,不应当偿还,于是提起上诉。李龙飞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冠领范煌生、安艳玲律师代理自己出庭应诉。

法庭上,石亚芳称:

案涉131万余元的性质系赠与,虽然自己没有证据证明该款项是赠与,但李龙飞也没有证据证明该款项系借贷;另外,自己曾向李龙飞转账25万余元,一审法院未对此进行认定;最后,李龙飞所主张的权利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冠领律师逐一击破对方观点:

首先,己方出示大量证据证明双方借贷关系客观存在;一审中,石亚芳抗辩案涉款项系赠与性质,举证责任已经转移到石亚芳;

其次,石亚芳所称转款事项与本案无关,客观事实是石亚芳利用李龙飞个人信息开设账户炒股,并使用李龙飞银行账户进行转账;

最后,关于诉讼时效问题,石亚芳应在一审中提出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二审无权再提诉讼时效的抗辩;李龙飞在给石亚芳转账时并未提及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石亚芳明确拒绝还款时起算。

最终,二审法院支持了冠领范煌生、安艳玲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驳回了石亚芳的上诉请求,维持了原判决。(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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