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院: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常显涛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23********4219
常显涛
住址:河南省柘城县惠济乡双庙村常庄八组45号
执行内容:原告师某某起诉被告常显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作出(2018)豫1403民初29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常显涛偿还原告师某某借款本金300000元及逾期利息。到期后,被告常显涛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师某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常显涛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至目前仍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将常显涛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法院举报,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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