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借钱起纠纷 法官调解保亲情
俗话说: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兄弟有难相互帮助也是人之常情,但有时,当亲情涉及钱财问题时,反而容易引起纠纷。近日,上犹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亲兄弟借款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据悉,原告大朱(哥哥)和被告小朱(弟弟)系同胞兄弟。2013年中旬,被告小朱向原告大朱借款50000元,给付方式为现金支付,被告小朱向原告大朱出具了一张借条,约定该笔借款于2016年12月30日前偿还。借款到期后被告小朱于2017年2月20日就该笔借款及另借的8000元一并再次出具借条,约定被告小朱(弟弟)向原告大朱(哥哥)借款共计58000元,于2017年12月月底一次性还清,逾期未还按月利率2%计算违约金。借款到期后,被告小朱并未按期偿还借款,原告大朱(哥哥)催收无果,将小朱(弟弟)诉至法院。
上犹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二人是亲兄弟,兄弟本应是风雨同舟,患难与共,在漫漫人生路上彼此相扶,不能因钱财伤及兄弟情义。为了化解兄弟俩的矛盾,再续手足亲情,法官从法律法规到民俗民规及亲情道德对兄弟俩循循善诱、耐心开导。原告大朱(哥哥)内心释然,决定庭外自行与被告小朱(弟弟)协商和解,并申请撤回对被告小朱(弟弟)的起诉,该案圆满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