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印发了《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工作指引》,目的是为进一步促进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规范化,推动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民事支持起诉是什么?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依法履职后合法权益仍未能得到维护,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或惧于各种原因不敢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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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支持起诉一般原则
1.尊重当事人处分原则。人民检察院办理支持起诉案件,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当事人不同意起诉的,检察机关不能独立启动诉讼程序。
2.平等公正原则。人民检察院办理支持起诉案件,应当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避免造成诉权失衡。
3.尊重独立审判原则。人民检察院办理支持起诉案件,应当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4.支持和解原则。人民检察院办理支持起诉案件,应当积极运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做好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民事支持起诉的对象?
支持起诉的对象主要有困难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扶贫对象、法律知识欠缺等不敢或不便进行诉讼的特殊弱势群体。
哪些情形当事人可以
申请民事支持起诉?
1.请求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的;
2.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生活困难,请求给付扶养费、赡养费的;
3.残疾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4.因遭受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5.确有支持起诉必要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申请民事支持起诉应当怎么做?
申请支持起诉,应当向人民检察院递交申请书及身份证明材料,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检察院记入笔录。申请支持起诉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范围。
人民检察院能为申请人做什么?
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可以向申请人提供法律咨询,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协助收集证据,协助申请缓、减、免交案件受理费等,当事人有和解意愿的,可以引导当事人自行和解。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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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支持。检察机关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可以围绕案件本身向申请人提供法律咨询,为当事人答疑解惑,较为复杂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经济状况,检察机关可以与当地司法局沟通联系,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2.证据支持。对于起诉所必需的证据材料,原则上由申请人自行收集,或由人民检察院通过法律释明引导申请人收集;对于申请人确有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协 助收集。
3.诉讼支持。经审查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检察机关应当作出支持起诉的决定,并制作《支持起诉意见书》,七日内送达同级人民法院立案部门。
人民检察院一般不参加支持起诉的庭审活动,但下列情形除外:对于具有重大社会意义或者法律治理意义的案件,经与人民法院会商,检察人员可以出庭宣读《支持起诉意见书》;人民检察院协助收集证据的,经与人民法院会商,检察人员可以出庭对证据予以出示和说明;人民法院组织调解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情况派员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