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全国7.4万余名受害人实施“套路贷”诈骗,这个团伙还多次组织实施敲诈勒索、催收非法债务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多人离婚离职、9人自杀(其中4人死亡)……
2月17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内江市公安局获悉,在2022年一审判决后,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维持原判。至此,这起涉案金额高达3.6亿元的特大涉黑涉网案尘埃落定,该套路贷团伙上百人被判刑,其中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23年。
↑犯罪嫌疑人被押解至隆昌
案发:
套路贷下家人也被“软暴力”催收
数万人受害,警方立案侦查
时间回到2020年4月14日,隆昌籍的刘某到隆昌市公安局报警,称自己和家人在网络借款后,遭到了“软暴力”催收,很是无奈。
原来,刘某在一款名叫“招财*”的小额贷款超市中看到“融*贷”小额贷款APP后,先后在“融*贷”借款4次共1.1万元,但实际到账7500元。借款期满7天或14天,他还被要求偿还高额的“砍头息”及“逾期费”。累计偿还1.13万元后,仍被告知还欠款5000余元。无力偿还后,他和妻子遭到催收人员的电话淫秽辱骂、语言威胁等“软暴力”催收。
接警后,隆昌市公安局初步研判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714高炮”(期限为7天或14天的高利息网络贷款)套路贷案件。民警初查后发现,有一伙人长期在网上通过“融*贷”“金*萝”“恒**贷”等10余个APP,以“低利息、无抵押、借款快”为诱饵进行网络贷款,并隐瞒实际年利率高达1832.05%至3336.47%的事实真相。不仅如此,他们还通过设置极短的还款期限、恶意垒高“债务”制造违约,对逾期未还款的贷款人及其亲友打电话淫秽辱骂、发送PS淫秽图片、PS灵堂图片等“软暴力”手段进行滋扰催收,迫使贷款人归还高额利息、违约金等费用,受害人多达数万,甚至有受害人因不堪其辱出现精神抑郁、自杀自残等行为。
2020年4月15日,隆昌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向上汇报。同年11月,四川省公安厅、检察院双挂牌督办此案。
侦破:
团伙非法获利上亿
滋扰恐吓催收致4人自杀身亡
专案组进一步侦查后,发现该组织并未取得银保监局合法手续,却以公司化模式非法运作,有12名固定组织成员、130多名员工,分工明确。该组织为防止犯罪信息泄露,还在办公室安装了隔音墙,门上设置有指纹锁,部门之间严禁串门。
↑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
该组织通过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利用短信、网络链接推送APP软件,虚假宣传推广,以“714高炮”的套路方式诱骗借款人。侦查发现,2017年12月至2020年6月期间,该组织利用“借*宝”等平台和“恒**贷”等APP,累计向全国31省市的7.4万余名受害人实施“套路贷”诈骗,涉案金额高达3.6亿元,非法获利上亿元。
不仅如此,该组织还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催收非法债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窝藏等犯罪。在非法放贷、催收时,对被害人及其亲友进行电话、短信轰炸,致使其手机无法正常使用;对2万余名被害人及亲友进行精神摧残,采用恶毒辱骂、肆意滋扰恐吓或发送拼接淫秽影像等方式进行催收,致使多人离婚离职、9人自杀(其中4人死亡、5人自杀未遂)。
↑突击审讯犯罪嫌疑人
2020年6月24日,在内江市公安局指导下,隆昌市公安局组织警力赶赴江苏扬州,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同年7月18日,又将逃至云南的主犯王某春(江苏高邮市人)及核心成员曾某宇、杨某等人抓获。2021年1月和5月,专案组两次集中收网,终于将全部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判决:
利用网络贷款实施多种犯罪
团伙上百人获刑,主犯被判23年
2022年6月30日,隆昌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以王某春为首的12名骨干成员及133名一般共同参与人,利用网络贷款,多次组织实施诈骗、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催收非法债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窝藏等违法犯罪行为。
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团伙成员分别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催收非法债务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窝藏罪等,被判处23年至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近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雷小平 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警方供图
编辑 张莉 责任编辑 魏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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