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谚有云
执行乃法律之终局及果实
如果说人民法院的司法程序
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那么执行就最后防线中的尖刀
执行难
是长期困扰人民法院的一个老大难问题,不仅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终实现,而且也影响着司法的公信力。当事人拿着胜诉的一纸判决,却无法实现判决所认定的权利,这不仅没有解决当事人的问题,而且损害法律权威。为此,为破解执行难,吉安法院一直在路上,始终在努力。一次次重拳出击,与老赖正面硬刚的硬招有,为困苦申请执行人申请司法救助有之。
2017年以来,吉安法院以零容忍的姿态强势出击,对老赖绝不手软,拘留、罚款、黑名单,能用的法律硬招通通使出来。
下面我们逐一梳理下,自2017年立春以来,在整个第一季度,也就是2017年新的一年开春以来,吉安法院打击老赖的一些典型案例,感受下吉安法院打击老赖的决心,破解执行难的决心,兑现用两到三年时间解决解决执行难的空前决心。
司法拘留树权威 劳务受伤获赔偿
近日,新干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郑某面对当执行法官准备对被执行人郑某采取司法拘留举措时,郑某服软了,主动赔付了申请人邓某因劳务受伤造成的损失25000余元,并交纳了罚款1000元。
失信被辞退 诉赔偿被驳回
遂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一起某公司员工因失信被执行人身份被公司辞退的劳动争议案件,经吉安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确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驳回该员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诉讼请求。据悉,此类纠纷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典型性,该案的审理对于进一步压缩“老赖”生存空间,助推构建诚信社会体系将产生重要影响。该案一经审结,引发热议。
2016年1月,公司安排袁某出差却无法为其订购机票,经查询,袁某为吉安市某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被依法限制乘坐飞机等高消费行为。公司遂以袁某在入职时未向公司说明本人为被法院执行的失信人员为由,向袁某发出辞退信。袁某认为公司的行为违法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向遂川县法院提起诉讼。遂川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司解除袁某的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于2016年6月3日作出一审判决,依法驳回了原告袁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袁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吉安市中级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某矿业公司支付袁某加班工资10786元,驳回袁某其他诉讼请求。
据悉,遂川法院为了重拳打击“老赖”,积极开展“夏日风暴”“秋季行动”“冬日融冰”等专项执行活动,通过张贴公告、“法媒银曝光台”和电视报纸晒“老赖”等方式,全方位、立体式让“老赖”曝光在公众的视野下,逼迫“老赖”主动履行义务,营造一股街头巷尾热议执行、人人谴责失信行为的氛围。截至目前,该院已有900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50条,其中先后有58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执行到位标的额91.49万元。
微信晒出黑名单 主动还款求除名
“李法官,我要还钱,快把我从‘老赖’名单中删除吧。”清明小长假一结束,拖欠债务的失信被执行人王某就等在了遂川县法院执行局的门口。
2010年,王某承包了一项工程,因工程需要雇请了曾某的挖机。工程结束后,经双方结算,王某欠曾某3.2万元机械台班费,并出具了欠条。后曾某多次催收,王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清偿,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给付曾某挖机台班费3.2万元,但王某拒不清偿欠款,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依然不报告财产,还与执行法官玩起了捉迷藏。为维护法律权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依法把王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于3月29日通过该院微信平台公布。王某成为“老赖”的消息迅速在其亲朋好友间引起热议,碍于面子,王某不得不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履行义务。
据悉,遂川县法院自2016年底扩大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范围,通过微博、微信平台等新媒体公布,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反响。不少被执行人迫于压力,纷纷自觉地找到执行法官履行法定义务。截至3月底,已有28名失信被执行人因为被曝光主动履行义务,履行标的额167万余元。
拘留、罚款、黑名单,对付老赖,一个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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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警后半小时 青原区法院成功扣押车辆
“王法官,我发现彭某的车子出现在城北工业园,你们快来吧!”4月6日8时15分,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袁某的电话后,三分钟内迅速集结出警,十五分钟内赶到吉州区工业园查找被执行人彭某的下落。得知彭某已驾车沿井冈山大桥开往青原区后,执行法官立即调头追赶,终于在青原区某酒店旁找到了彭某,当即将彭某拘传至法院。
被执行人彭某因承接工程多次向申请人袁某、匡某购买水泥,后长期拖欠两人的水泥款,袁某、匡某遂将彭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彭某应于2017年1月27日前偿还匡某水泥款57600元、偿还袁某水泥款11080元。然而,彭某到期后只偿还了匡某15000元,余款便再没有支付,袁某、匡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彭某,彭某均以无钱为由拒不履行。经过调查,执行法官发现彭某名下有一辆大众宝来小轿车,遂告知两申请人去查找彭某及其车辆的位置。于是,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彭某被拘传至法院后,向执行法官表示确无能力一次性将两个案子的执行款全部履行到位,执行法官遂对彭某所有的车辆采取查封、扣押手续。经过不断做彭某思想工作,彭某当日上午便凑到11000元先期支付给袁某,并承诺两个星期内将余款全部兑现。车辆的成功扣押,标志着青原区法院打响了“春雷行动”第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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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雷行动” 集中拍卖被执行人房产
为切实开展好“春雷行动”集中执行专项活动,新干法院迅速采取行动,于2017年4月5日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对活动期间各项工作进行了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并决定对被执行人石某的房产进行拍卖处置,以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被执行人石某、黄某拖欠银行贷款及民工工资等合计3590余万元,涉及案件22件,该批案件经过法院判决后,两被执行人分文未付。各申请执行人先后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受理执行后,查实两被执行人均已下落不明,能够处置的财产仅剩被执行人石某名下的三处房产。为此,在评估之后,经过合议庭合议决定分别采取传统委托拍卖和网络拍卖的形式对石某名下的三处房产进行拍卖。
购票被拒 “老赖”忙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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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购买高铁票被拒的张某主动来到永丰县人民法院履行所有债务。
2013年,法院判决张某偿还银行贷款3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还款。银行向法院申请执行,张某借故推诿,此后下落不明,致使案件执行一度搁浅。永丰县法院将张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启用大型户外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曝光,实现与金融、土地、工商等部门有效对接,将其个人信息上报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使张某社会生存空间受到大幅挤压,迫使张某主动还款。
“老赖”认栽
谢谢你们,让我过了个安心年”。日前,申请人王某来到青原区法院,感谢法官为其解决困扰多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6年,王某因房屋买卖与刘某产生纠纷,一纸诉状将刘某告上法庭。青原区法院受理并立案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因涉案房屋为一写字楼,仍在办公经营且物品较多、面积大,被执行人刘某耍赖一直未主动腾退房屋。为促使本案顺利执行,今年春节前,该法院精心准备,提前做好行动预案并向上级备案,成立指挥领导小组,组织20名执行精干力量,分成搬迁组与安保组,赶赴刘某写字楼进行强制搬迁,同时启动执行联动,邀请公安、检察院、街道及辖区社区等人员全程参与并见证执行,执行人员在整个执行中用执法记录仪,客观记录执行全过程,并对涉案物品逐一清点登记造册,固定证据材料。被执行人刘某慑于法律威严,最终认栽。标的物顺利交接,此案顺利执结。
为集中解决执行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涉民生案件执行难问题,1月16日至26日,青原区启动了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共拘留被执行人7名,拘传1人,扣押车辆1辆,对1公司进行强制清场,共执结案件32件,到位标的额476.8375万元,部分执行到位案件20件,标的额240.52万元,其中涉民生案件13件,到位标的额288万元。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4名。
“借力网络查控 十年旧案终了
“法官你好,我是某某案件的被执行人肖某,我已将欠黄某的钱偿还清楚,现在可以把我的银行账号解冻吗?”4月17日,遂川法院执行局邓法官接到一被执行人的电话。该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足不出户,执结一起陈年旧案。
原来,这是一起10年前的旧案。2007年,黄某诉肖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遂川法院审理,判决肖某归还借款1.2万元。但判决生效后,肖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黄某向遂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被执行人肖某迅速将财产转移致使法院在其辖区内未找到其财产,最后在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未果的情形下,法院以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予以结案。
2016年11月,执行法官查询到肖某在广东省深圳市某银行有存款,便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将其银行存款予以冻结。因该账户系肖某的常用银行账户,促使肖某履行还款义务。
据了解,自2016年以来,遂川法院积极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和网络查控系统建设,不断增强利用科技手段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能力。同时成立查控小组,专司财产查控工作。如今,执行法官利用“点对点”司法网络查控系统,“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网络信息手段,查控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等信息,极大地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降低了执行成本,让“老赖”的资产无处遁形,为破解“执行难”打下了坚实基础。
当然,对于老赖,吉安法院老赖像寒冬一样冷酷无情,但对待困难的执行申请人有着春天一般的温暖。下面咱们不吹牛,摆事实,讲道理,列案例,有图有真想。
103名农民工喜领拖欠工资95万
4月10日下午,几位农民工代表将一面写着“公正严明 为民做主”的锦旗送到了遂川法院执行局法官手中,以感谢该院执行局积极为民执行,帮助申请人成功拿到执行款。
当天上午,遂川法院大厅人头攒动,103名农民工在发放现场领到了拖欠的工资共计95万余元。
2015年9月,遂川县工业园区某外贸企业受经济影响无法继续经营,共拖欠103名员工7个月工资近百万余元。2015年11月,该企业员工向遂川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15年12月21日,遂川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了该企业应向员工支付工资共计956243元的仲裁,要求企业履行义务。仲裁生效后,该企业仍未自动履行。2016年6月,员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遂川法院受理此案后,首先依法拍卖被执行人的厂房设备,但经查询,该企业的厂房已被抵押,工资无优先受偿权。面对着一百多号人的工资无法清偿的问题,遂川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在做好民工思想工作的同时,多次与抵押权人沟通、协商,并取得了抵押权人的理解与支持,答应从其抵押额中优先支付工人工资。
在工资发放现场,秩序井然,气氛热烈。农民工在领到拖欠的工资后,纷纷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高效和执行人员负责的态度竖起了大拇指,“本以为几个月辛辛苦苦的血汗钱要泡汤了,没想到还能追回来,真要感谢你们。”此案件的圆满执行到位,也吹响了该院“春雷行动”集中执行行动的号角。
井冈山法院司法救助暖人心 | 吉安法院网讯 4月6日上午,井冈山市人民法院举行执行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陈井伟向7件案件的8名申请人发放执行救助金19万元。每一个被救助的家庭都有一个令人心酸的故事,法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按照救助程序和标准,对穷尽执行措施后仍无法执结的案件特困申请人,纳入救助范围。谢某接过3万元执行救助金,其因车祸受伤无法说话,连连向法官鞠躬表示感谢。谢某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致残,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已生育四个子女,最小的儿子才满一周岁,巨额的医药费让这个原本经济条件较差的家庭雪上加霜,而被执行人年逾花甲,家徒四壁,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生活的窘境压得谢某喘不过气来,下乡走访的李法官看到谢某家庭如此贫困,自己塞给了谢某几百元钱,眼见一个大男人哭得泣不成声,李法官心里很不是滋味。“我们一直没有停下执行的脚步,已经穷尽了执行措施,但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财产,这是执行工作中现实存在的困境”,李法官如是说。“此次,法院向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申请人给予了司法救助和安慰,同时我院仍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感谢大家对法院工作的支持”,井冈山法院执行局长谢宝飞说。井冈山法院积极落实便民、惠民举措,细化和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等涉及民生案件为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帮助申请人解决实际困难,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法院的人文关怀。同时井冈山法院聚焦“基本解决执行难”,按照省高院统一部署,召开执行工作动员部署会,擂响“春雷行动”战鼓,努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