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很多人基于亲属间的亲缘关系,朋友间友谊或者碍于情面,多多少少都有一些金钱往来。那么如果遇到对方以未到还款日期等各种理由拖延还款时,能否起诉呢?
如果是写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或者欠条,适用《民法典》第188条的规定,诉讼时效从写明的还款之日起三年。但在约定的还款期尚未到达前,是不能付诸法律的。
如果是未写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则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如果有证据证明债务人已资不抵债,已经没有能力在在约定的还款期后偿还借款,或者债务人在借款期届满前,明确表示自己不还款,或者有逃匿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时,就可以随时通知债务人解除借款合同,立即偿还借款。届时债务人不返还,债权人可以依据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债务未到期的情况下债权人起诉的话没有太大的意义,建议如果要通过诉讼要债的话,就应该要等到双方的债务都到期之后才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