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对于农村人的重要性:
对于农村人来讲,不管是富还是贫,能在自己的老家盖栋自建房,这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
《汉书·元帝纪》有云:“安土重迁,黎民之性;骨肉相附,人情所愿也。”
这句古语所要表达的意思,一个人在他出生的地方住的时间长了,习惯了,就会有故土难离的情节,因为在这片熟悉的土地上,有他们的亲人可以相聚在一起。
而想在自己家乡长期生活,就需要有一栋可以安身立命的房子,毕竟你如果连房子都没有,又谈何故土难离、落叶归根呢?
然而自古以来,关于盖房就存在着四邻诸多的争议。
比如,我们所熟悉的那句,关于盖房所引发的争议名言:“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这句名言的出处,民间有很多版本,其中有一个版本是说康熙年间,张英家人在盖房时与邻居发生了争议,他的家人给张英发了信件,希望张英用自己的身份,来解决盖房的纠纷。
哪想到张英心胸阔达,要家人退让 ,邻居家见张英并没有以势压人,也就让出了三尺,这也就有了著名的三尺巷(又有六尺的说法,因最后两家人各让了三尺)的典故。
古代就有了盖房三尺巷的美谈,但不意味着现代所有的人,都有张英他们这样的胸怀。
好比最近很热门的事件,莆田的欧某,因盖房邻里纠纷的问题,最终成了影响到两家人的悲剧。
而这起悲剧之所以会发生,除了两家人的心胸不够阔达之外,最为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欧某盖房得到当地相关部门的审批与认可,但邻居家却以其他原因为由,觉是欧某盖房的宅基地存在争议,作为邻居他阻止欧某盖房。
有人可能会问,农村人在自己家的土地上盖房,为什么还要四邻同意才能盖呢,这项村规,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我本人也是莆田的,对于莆田民间的盖房情况也熟知一二,以我常年在农村生活,从身边经历及网络上听到的来看。
我个人认为,农村人盖房,需要四邻同意签字,有利也有弊,原因下面给大家讲解一下。
因为这起事件,是发生在莆田市下面的一个村,我就以莆田当地的盖房所存在的问题,为大家讲解一下,为什么会有自己盖房,还要邻居们同意,这样“奇葩”的规定。
90年代前的莆田农村,那时盖的房子普遍是1~2层,很少有网上所流传的“农村豪宅”。
当时虽然房子层数不高,但占地面积却很大,那时候几乎每家的房子与北方一样,有自己独立的小院,除了院子与自己所住的房屋,还会修建库房、厨房、厕所、猪圈鸡鸭、畜禽舍等辅助用房。
不过随着人们收入的提高,以及家中人口变多,宅基地盖房的问题也就出现了。
我查了一下,对于农村一户一宅,有明确规定、执行:
1986年6月25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198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虽然1987年就已经规定了,农村一户,只能拥有一宅,但农民可以等孩子长大后,进行分户,再向村里申请新的宅基地使用权。
其中有人是通过了隐瞒自家,已拥有的房屋、甚至还有人是虚报家庭人口数量,这就造成了一些农村人是属于一户多宅的情况。
还有种情况,盖房的审批所使用的宅基地,有人不是在老房子上面进行,而是在家里的自留地、农田或者向村里人互换、购买等的方式,另择址盖房。
在那个年代农村宅基地、盖房并不像现在一样,要求做到两公示,三到场。
当时很多农村对新宅基地申请的审核、把关上不是很严格,村里直接就上报了。
随着农村宅基地的使用盖房要求,越来越严格、规范了,有些村民他们也分户了,达到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条件,但发现村里已经没有多余的地发放建房。
新宅基地申请不到,家里的人口却越来越多,老房子面积太小不够住了,怎么办呢?
有人只能把老房子推倒重建了,重新盖的房子,考虑到家中人口的增长,只能把房子的层数加高。
有朋友可能会问,农村自建房不是限高吗,为什么福建农村却有高层自建房?
农村自建房限高,是后来才有的,在我们当地2010年前盖的房子,盖6~7层是默认允许的。
在2010年后村干部、城建等部门才开始阻止村民盖的房子,不能超过3层半,超高会立马被拆掉。
另外,每个地方的自建房限高也是不一样的,比如北方一些农村,考虑到当地的地理环境与其他的原因,只能盖一层,而不是三层。
小结:因历史的原因农村盖房存在很多乱象,这不单莆田有,其他的农村也有,早期很少有村庄统一规划盖房。
没有规划,后面的人在盖房时,就存在诸多问题与纠纷,而四邻签字才能盖房,也就出现了。
首先,农民盖房需要四邻签字同意,是属于村规,法律上没有这样的规定。
之所以农民盖房要四邻签字,有历史的原因,也有当地的民俗讲究有关。
先来看一份,盖房要四邻签字,协议的内容:
这位协议虽然不是很全面(也没法全面,每家盖房遇到情况不同,视情况写内容),但也是可以从协议上看出,为什么农村盖房要四邻签字。
1、道路问题:农村盖房会涉及到道路使用、归属的问题,一些道路是属于邻居家自己花钱修的,也可能这路属于他们的自留地。
在盖房子的时候要拉水泥、沙子、石块等等,一些道路在修建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到车子经过的问题,道路的承重能力,是经不起那些运水泥的重量。
在这种情况下,想要把建筑材料运过去,只能和邻居沟通,借路使用。
你要是不沟通的话,就把车子开进去,到时候道路要是有损坏,邻居肯定是不答应的,两家人就会起纠纷。
2、盖房中的问题:农村生活和城市不一样,盖的房子不是够家人住就行了,还要考虑到其他方面。
像是很多人家喜欢有个院子,或者要给鸡鸭建舍,还要放农具、放粮食、放车子、在房子旁边种果蔬等等。
这里就涉及到一个问题,宅基地面积有限,人和家禽不能住在一起,多出来的需求,要什么解决呢?
只能和邻居换地,换地肯定也是需要签协议的,要不然万一有人反悔、耍赖,空口无凭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另外,邻居之间楼距也有要求,新建的房子,不能影响到邻居家的采光,更不能把房顶雨水流下的位置,流向邻居房子那边;房子之间也要各让出一些地,来作为公共道路使用,让出的面积两家要一样,总不能我让一米,你让7公分?面积不一样,就用金钱补偿,这些都要写进协议。
最后,现在农村有些人他们常年在外打工,很久才会回家一次。
结果等他们回家后发生,邻居家盖的房子,侵占了本是属于他家的地界,而四邻签字能有效的避免这类纠纷。
3、民俗的问题:所谓民俗的问题,其实一般多是迷信讲究,像是邻居家盖房高度(特别是前面、东边的房子),不能超过自己家这类的讲究。在这就不细说了,反正都是老一辈人的陈旧思想罢了。
农村盖自建房需要四邻签字,不单只有莆田农村有,在其他农村也有,这项规定是属于地方村规,本意是好的。
很多农村以前没有规划,因历史的问题,存在乱搭乱建,四邻协议所写的内容是根据不同情况,把那些容易起发纠纷的内容写上,约束双方。
本着远亲不如近邻,一般来说,四邻签字都能顺利地通过。
但最怕是遇到恶邻,那就非常的闹心,像是有邻居会趁机狮子大开口,也有人是故意刁难,使你房子盖不成,这时候只能请村干部、有威望的老人来调解处理。
简单点说,盖房要四邻同意,出发点是好的,不过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但要是没有了四邻同意,同样也会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因此这种做法,只能说是有利也有弊,需要进一步的改进,避免被有心人利用。
而改进的方面,我个人觉得村干部在调解时,面对那些别有用心的人,要有法可依,让他们不敢故意刁难。
农村盖房,要四邻同意,你觉得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