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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陕西宝鸡的侯先生在手机上看到一则“网络筹钱救父”的新闻——江西吉安90后小伙朱某乙在微博发起“每人借我10块钱”倡议,只为拯救他身患骨髓瘤的父亲。

出于好心,侯先生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捐助了500元,不曾想自此对方紧紧抓住了他这棵“救命稻草”,三番五次找他借钱。四年来,他共借给对方十万余元,而等自己需用钱讨还时,对方却一再推脱,玩起了“失联”,甚至恶语相向。

无奈之下,侯先生将朱某乙及其姐姐朱某甲起诉至法院。2021年12月5日,宝鸡市金台区法院下达判决,被告人朱某甲、朱某乙在判决生效十日内清偿原告借款本金98392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如未在指定期间履行义务,应当加倍支付债务利息。

侯先生将判决书发给朱某乙后,对方回复他是“拿着鸡毛鸡毛当令箭”

侯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此前庭审时朱某乙姐弟俩都未出庭,姐姐朱某甲邮寄了答辩书。他将判决书发给朱某乙后,对方态度仍很“嚣张”,称其“拿着鸡毛当令箭”,“我没钱还你拿什么都没有用。”

朱某乙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称,自己从来没想过不还钱,但收入有限没钱还。由于侯先生一直催促还款,闹得人尽皆知,“大家都觉得我是骗子,工作也丢了。”他称,自己现在在深圳干着两份兼职,会“尽快还钱。”

四年借款十万余元

讨债不成反遭骂

“我有个很疯狂的想法,大家每人借我十块钱,有5万个人借给我就可以带爸爸去做骨髓移植手术了。我每个月拿出3千块归还,一个月还300个人,13年可以还完。”2015年,江西吉安90后小伙朱某乙在微博发出倡议,筹钱救治他身患骨髓瘤的父亲。

当地媒体注意到这则信息,在向小伙父亲的主治医生求证后刊发报道。远在陕西的侯先生彼时注意到这则新闻,但未在意。2017年,他偶然间再次看到此新闻。“还没治好吗?”心生疑惑的他打电话过去核实,得知确未治好。

侯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因担心筹款平台会抽取手续费,侯先生添加了朱某甲的微信,并捐助了500元善款。“一开始,朱某甲姐弟每天会把给他们父亲治病花费的明细,以及接受捐赠的数额发在微信朋友圈。让人感觉挺靠谱的。”

侯先生整理的历年来通过支付宝出借给朱氏姐弟的钱款(部分)

2018年5月,朱某甲父亲病情复发住院,向侯先生开口借钱,“借了3.5万元,出院时还了不到2万元。”2018年8月,父亲病情恶化,朱某甲又多次向侯先生借钱。在其父去世后,又以“没有丧葬费“为由借钱,侯先生又借了1万元出去。

2018年9月,侯先生因为家事急需用钱,便找到朱某甲姐弟要求还钱。“对方答复称,准备下班出去打工,到2019年元月正式还款。我说‘行,没问题’。”2019年春节,侯先生没能等到还款,却再次被央求借钱,侯先生又借给对方2万元。

侯先生整理的历年来与朱氏姐弟的钱款往来情况

2019年“五一”过后,朱某甲姐弟并没有按照约定还钱,而且“失联”至5月中旬。等再次联系上对方时,“姐弟俩回复说,之前父亲患病欠了亲戚很多钱,钱都还给亲戚了。并说‘到7月份开始还钱’。”

2019年6月中旬,朱某甲再次开口借钱,侯先生不再信任对方将其拉黑。没过几天,朱某乙打来电话称“姐姐自杀大出血”,侯先生再次借给对方1万元,后又借出5千元“帮助朱某甲保住工作”。

“我说借这5千元是选择相信他们的最后一次,但前提是要把借条写了。他们也确实按照要求把借条寄了过来。”侯先生向红星新闻记者展示的借条显示,“截止(至)2019年6月18日,朱某甲尚欠侯先生人民币十万三千元整。双方约定于2021年6月18日之前还清。”

朱某甲给侯先生打下的欠条

2019年7月,因自己父亲颈椎病入院治疗,侯先生联系朱某甲姐弟“先还5千元”。没想到朱某甲将他微信“拉黑”,“还说了一些非常难听的话”。随后,“朱某乙又给我打电话称,说好的该还的5千元也被拿去还债了。”

2019年9月,朱某乙又以女儿生病为由向侯先生借钱,侯先生置之不理又被对方微信“拉黑”,之后俩姐弟都联系不上。无奈之下,侯先生先后联系到朱某甲老家村支书以及吉安信访部门进行投诉。

2020年12月30日,湖南华容县新河乡政府(朱某甲夫家所在地)作出书面答复称,对于侯先生反映被骗钱一事,当地成立工作专班,多次调查协商,朱某甲对此予以否认。因事发地为江西,建议侯先生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或报案。

“那次之后,或许他们是被吓到了,主动把我从黑名单里放了出来,并答应从2021年1月开始,每月还款3千到5千。”侯先生称,截至2021年5月,朱某乙三个月总共还款2000元,离他借出去的数额相差甚远。

侯先生与朱某甲的部分聊天记录

侯先生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疑因经常被催促还钱,朱某乙姐弟显得颇为不耐烦,甚至恶语相向,威胁自杀不还钱。这让侯先生怒不可遏,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姐姐辩称借条系弟弟所写

法院判决姐弟俩共同清偿欠款

2021年8月10日,红星新闻以“捐助筹钱救父姐弟俩500元后,这个陕西小伙怒了:4年借款十余万,讨债不成反遭骂”为题报道此事。

当晚,朱某乙便给侯先生发去信息,“看到新闻报道了,是我们全家对不起你,该欠多少钱就还多少钱,我从来没想过赖账,是真的没钱还。今晚我也跟家人商量了,还债的事情由我接受,我重新写个欠条,毕竟是我爸,我姐也嫁出去了,这个债应该我承担,以后还债的事情就联系我。”

2021年9月2日,侯先生和朱某乙通过腾讯电子签名小程序签署了一份个人欠条。内容显示为,为其他事由,朱某乙向侯先生借取本金10万元整,借款年利率2%,自2021年9月2日出借,需在2023年2月28日归还,自2021年10月12日起每月按月付息,到期全额归还本金。

重新签订的借条

该欠条还注明,本金为102000元,但因单笔最高限额为10万元,所以将利息写为2%。

而在这之后,侯先生却接到朱某甲的电话,称其从未向侯先生借过钱,也没有写过欠条。侯先生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在联系朱家姐弟时添加的两个微信号极有可能都为朱某乙所有,“难怪之前借钱时我曾给朱某甲的微信号打语音都没接。”朱某甲丈夫则称,妻子从来没有向侯先生借过钱,“具体什么情况我也不知道,我也不想管他们这个事情。”

判决书

2021年11月,该案在宝鸡市金台区法院开庭审理。朱某甲姐弟俩均未出庭,朱某甲邮寄答辩状,称借款事情由弟弟朱某乙办理,借条也为朱某乙所写,自己没有参与借款,不清楚原为。借款一事和债务由朱某乙全权承担。朱某乙未进行答辩。

2021年12月5日,宝鸡市金台区法院就此案作出判决,被告人朱某甲、朱某乙于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清偿原告侯先生借款本金98392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如果未按该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判决书显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0月1日,朱某乙通过微信给侯先生转账4608元,原告主张二被告归还尚欠本金98392元(103000元-4608元)。对朱某甲抗辩意见,没有证据,不予采信。

侯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在他将判决书发给朱某乙后,没想到对方回复“你以为你拿着这个就能鸡毛当令箭,我没钱还你拿什么都没有用。”

12月8日,记者通过微信联系到朱某乙。对于是否用该微信号冒充姐姐,朱某乙称这个微信号姐姐也曾使用过。他称,自己从来没想过不还钱,而是收入有限没钱还。“因父亲生病我们欠下很多债务,很多人都来找我们还钱,但确实没钱还,只有一点一点来。”

对于自己曾“辱骂威胁”侯先生一事,朱某乙称“自己确实做的不对”,但由于侯先生一直催促欠款,还打电话到村里和自己上班的公司,闹得人尽皆知,“工作也丢了,大家都认为我是个骗子。”

朱某乙称,自己现在在深圳做着两份兼职工作,“现在就是要尽快把钱还完,说其他的都没用。”侯先生则称,自己与朱某乙沟通时对方态度仍然很不客气,不排除将进一步使用法律手段维权。

红星新闻记者 李文滔

编辑 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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