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为民办好事
近年来,结合脱贫攻坚,马边彝族自治县加大了移风易俗力度,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不得不承认的是,部分落后观念和陈规陋习依然存在,如果不加以解决必将影响社会文明进步和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提高。
为解决马边彝族自治县长期存在的未成年人订婚结婚、未婚生育等弊病,进一步巩固扶贫成效,助力乡村振兴,3月29日,马边检察院推出《马检说法 助力乡村振兴——移风易俗篇》彝汉“双语”宣传微视频,号召全县各族人民积极参与到拒绝低龄婚姻的行动中来。
结合《民法典》以及马边彝族自治县关于婚姻家庭编“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的补充规定,检察官和检察干警通过彝汉双语开展宣传释法,引导群众培树文明新风,共同为推进社会文明进步贡献力量。
马边彝族自治县移风易俗
三大行动:文明健康行动、勤俭创业行动、 遵法守约行动。
六大秩序: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广告秩序、天际秩序、建筑秩序、河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