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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伊通借贷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法官会议纪要(第一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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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大地,郁郁葱葱,微风不燥,阳光正好。“我家离镇里挺远,来回不方便,法官到家里开庭,现场解决我俩的事,方便俺们老百姓,你们辛苦了!”这是伊通满族自治县营城子镇腰苇村村民邵某对法官说的心里话。

6月23日上午,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村民邵某家开庭。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2016年5月,村民邵某向同村的赵某借款2万元,6年间,赵某夫妻多次登门和电话催讨,一直没能要回这笔钱。6月初,赵某来到营城法庭起诉邵某偿还本金和利息。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 “矛盾不出村”,法官征得当事人同意,将巡回法庭设到邵某家中。村干部、网格员也参加了调解。

庭审中,赵某夫妻因被告邵某再次声称没钱的借口而情绪激动,现场一度夹杂着浓浓火药味。法官将双方分别找到院子里,和村干部一起与他俩单独“唠唠”,从诚实守信、履行协议讲到村邻和睦相处,双方冷静下来后,接受了法官的建议,达成以10月31日为期限,邵某一次性偿还本金,赵某减低利息的协议。邵某承认理亏,解释说钱搭在工程项目上,一定想办法筹钱,赵某也为自己的态度而检讨,俩人的手终于握在了一起。一场暖心的调解在村民的赞誉声中结束,老邵把法官送出去很远,很远……

“构建和谐社会,就得和谐解决矛盾纷争。我们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化解纠纷于无形”,法官张丽梅说。伊通法院拉家常式的调解,既拉近了与村民的距离,也化解了矛盾纠纷,又体现了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这种现场直播式的“以案说法”,对当地百姓将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更好地将法治精神播种到百姓心中,将“无讼村屯”基层矛盾排查化解机制落实到了实处。



吉林日报社出品

策划:姜忠孝

作者:费季为 牛敬良

编辑:于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