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晓波 通讯员 王毅博 罗文迪
“赵法官,赶紧把我从黑名单上撤下来吧!再迟点,孩子上学都上不成了!”近日,在伊川县法院执行局里,被执行人周某悔不当初,进门就哭诉了起来。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2014年12月,李某以做生意为由向董某借款5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周某作为李某的担保人。约定还款时间到期后,董某多次讨要无果,遂将二人诉至伊川法院。后经法院判决,李某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周某也未负起担保责任,2018年底,案件转入执行环节。
执行法官赵孟欣接到案件后,依法向两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均未收到回复。赵法官到被执行人李某居住地寻找,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生了重病,家庭生活非常困难,根本无力偿还欠款,赵法官便找到了担保人周某。
周某觉得自己只是担保人,钱又不是自己花的,为什么要替他人还款,便四处躲避执行。赵法官依法将其列入失信人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赵法官通过网络查控扣划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卡存款14100元,除此之外,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就此陷入僵局。
3月15日,被执行人周某便急匆匆地赶到法院寻找赵法官,决定履行全部欠款。原来,被执行人周某带孩子去一家某高收费私立学校报名,却被该校拒之门外。后经过打听才知道,周某因被法院列入失信人黑名单,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被执行人周某当时便觉得脸颊一热,感到特别丢人。因为自己的“失信”坑了孩子,让孩子不能接受更好的教育。自责几天后的周某,觉得事不宜迟,便凑齐欠款到法院还款,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当天下午,被执行人周某在赵法官的见证下,将全部欠款交到了申请人董某的手中,案件顺利执结。
执行法官提醒担保人,在法院执行的过程中,担保人与被执行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此案件中周某在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后,可依法向借款人李某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