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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科普一下石排借贷纠纷案件,东莞第三人民法院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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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桩多年“未被执行到位”的案件

悬在移居香港的李先生心头多年

但是

他一直相信

“正义也许会迟到

但永远不会缺席”

一封来自香港的感谢信

道出了申请执行人李先生

对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桥头法庭

由衷的感谢之情

近年来

他一直关注着我国司法进展

得知法院正在不断加大

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

于是他向法院申请对该案件恢复执行

没想到这份拖欠已久的38万元债务

连同18年来的欠款利息及迟延履行金等

总数合计近118万元

一同被顺利追回

一桩“尘封已久”的案件

1998年,在深圳打拼的邓某光、邓某文两堂兄弟因资金周转困难,由邓某光向李先生借了38万元,邓某文作担保。三人签订了借款协议,邓某光承诺于2000年10月12日前还清,其后却未能如期还款。2001年,李先生一纸诉状诉至法院,经两审终审法院判令邓某光、邓某文连带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当判决生效后,邓某光、邓某文非但没有主动履行付款义务,还对李先生避而不见,李先生只好又向法院申请执行。原东莞市人民法院经过一系列执行措施,未发现两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作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处理。

案件就此告一段落。这期间李先生也于2000年12月获准移居香港,成为香港居民。

16年后,案件迎来新进展

一晃十六年过去了。近两年,身在香港的李先生从媒体报道中了解到内地法院正在不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执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他偶然获悉邓某光在东莞市石排镇经营一家餐馆的消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李先生于2018年8月6日向东莞第三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东莞第三法院桥头法庭立案受理后,执行法官经查阅卷宗计算,这么多年下来该案加上利息、诉讼费、迟延履行金等,执行标的合计近118万元

收到案件当日,执行人员便向被执行人邓某光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查询邓某光的财产状况,并赴石排镇核查李先生提供的关于邓某光经营餐馆的情况。经核查,该餐馆并非被执行人邓某光开办,只是经营者与其碰巧同名同姓而已。执行人员查询财产发现,邓某光名下银行账户余额有14万余元。

执行人员又立刻赶到银行进行调查,银行工作人员表示邓某光这个账户是贷款账户,他此前向银行贷款15万元,已经发放到他另一个银行账户上了。执行人员立刻冻结该账户,却发现账户只余951.73元

邓某光贷的15万元去哪了呢?执行人员查询账户交易明细发现,该账户确于2018年7月31日进账15万元,但第二天便取现9万元,之后又分四次共取现6万余元,账户内已所剩无几。

8月16日,执行人员来到邓某光户籍所在社区调查。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反映,邓某光近年在一个村小组任职管理人员。随后,执行人员立即传唤邓某光到庭接受调查。邓某光知道法院正在执行当年的案件后,他惊呼快二十年了,这笔借款早就抛诸脑后了,没想到法院还在继续执行。邓某光向执行法官表示,他现在是在村小组工作,但月收入只有3000多元,没有能力偿还这笔借款

执行人员遂向其出示冻结账户及交易明细回执,邓某光解释说这笔贷款是用来偿还其他借款和支付家庭装修款的,已经都花光了。在执行人员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及转移财产的法律后果后,他表示他会跟李先生沟通和准备筹钱还债,并当天支付了10000元,称除此之外暂时无能为力了。

一路追踪案件人财产信息 没想到有“惊喜”

至此,案件执行似乎陷入了困局。被执行人邓某光暂无履行能力,那当年的另一被执行人邓某文又如何呢?

带着这一思路,执行人员又一次到社区进行调查,后了解到邓某文户籍虽在东莞,但早已举家搬至深圳生活,很少回来居住。执行人员马不停蹄赶到公安局,调取了邓某文的身份证信息。李先生随即向法院申请对邓某文恢复执行

之后,法院着手对邓某文的财产状况进行查询。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人员查到邓某文名下有两项较大价值的财产,一是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的一套191平方米的商品房,另一个是邓某文持有数只股票,粗略估值超过250万元。执行法官当即对其在沪市A股市场的两只股票进行冻结。

得知股票被冻结后,邓某文妻子及邓某光主动联系法院。邓某文妻子称其丈夫现在无法出面处理,请求分期偿还借款。邓某光向法院提出,由其偿还80万,由邓某文偿还30多万了结本案,李先生表示同意。

此后,邓某光分两次向法院汇入款项,邓某文妻子也于10月13日将余款存入邓某文账户供法院扣划。至此,该案本金加利息合计近118万元全部执行到位。

10月17日,李先生到桥头法庭办理领款手续,这一天离邓氏兄弟承诺的还款日已整整过去了十八年。李先生感叹,现今法院的执行工作越来越好,为自己讨回了公道

编辑:青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