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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看揭秘解读:沁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申瑞屏晋城煤炭事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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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斗争进行时】家族恶势力、扰乱煤炭经营秩序……晋城警方公布5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晋城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宣传、核查、打击三项主要工作,迅速掀起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潮,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截至9月25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46个,其中涉黑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5个、恶势力犯罪团伙19个。

围绕12个领域的打击重点和12项延伸打击重点,全市公安机关以雷霆之势强力扫黑、重拳除恶,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形成了全方位、深层次打防管控的工作格局。1至8月份,全市接警数同比下降3.45%,刑事类警情下降17.37%,侵财类犯罪特别是传统盗抢骗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13.12%,有效维护了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晋城警方公布5起扫黑除恶

典型案例


一、

城区警方打掉以于某民、王某刚为首的

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恶势力团伙


近日,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成功打掉以于某民、王某刚为首的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恶势力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董某某、王某刚、丁某立、于某民等4人。

经查,2017年6月,犯罪嫌疑人于某民、王某刚在没有任何许可的情况下开办“玖圣金融公司”,暗地经营民间借贷业务,并纠集董某某、丁某立、许某祥(在逃)等社会闲散人员,高利放贷、暴力讨债。2017年12月12日,该团伙在泽州县某单位,采取在办公室点燃报纸,在单位走廊、门口喷字的方式,向借贷人田某姐姐田某云讨债。2018年3月4日,该团伙将借贷人张某某非法拘禁60余小时暴力讨债。同时查明,该团伙还无事生非、无故滋事,2017年9月13日,在市区某KTV无故持啤酒瓶将受害人杨某、鲍某殴打致伤,涉嫌殴打他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于某民、王某刚已被刑事拘留,董某某、丁某立已被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二、

泽州警方打掉一个扰乱煤炭市场秩序的

恶势力犯罪集团

泽州警方紧紧结合地域特点和煤炭大县这一产业结构实际,深入摸排、精准打击,于近日成功打掉一个干扰煤炭市场运输秩序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破获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案件9起。 今年2月以来,泽州警方陆续接到群众举报辖区某煤矿附近存在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滋扰运输车户,扰乱煤炭运输秩序的线索。随即,泽州警方专案侦查,查清了以前科人员陈某为首的犯罪集团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事实,并先后将犯罪嫌疑人陈某、车某、王某、张某、靳某等团伙成员抓获。

经查,2014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陈某纠集车某、王某、张某、靳某等刑满释放人员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盘据在山西省泽州县某煤矿,借助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向进入该煤矿拉煤的货车收取“信息费”,非法获取经济利益。已查明该团伙共作案9起,其中寻衅滋事案件4起,敲诈勒索案件5起。

目前,陈某、车某、王某、张某已被依法执行逮捕,靳某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三、

泽州警方打掉一个强迫交易的“楼霸”

恶势力犯罪集团

近日,泽州警方打掉一个强迫交易的“楼霸”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破获刑事案件7起,涉案金额50余万元。

今年7月,泽州警方在对原有案件进行排查梳理过程中发现,2015年5月办理的晋普山王某等人敲诈勒索案中,王某等人可能构成恶势力犯罪,立即展开新一轮的调查,查清了案件事实,并先后在泽州县南村镇、沁水县、安徽省合肥市等地将该团伙4人全部抓获。

经查,2014年底,在晋普山棚户区改造区域,犯罪嫌疑人王某纠集霍某、周某、贺某等人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阻拦、恐吓外来送沙子和水泥车辆人员,迫使小区业主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在该团伙处购买水泥和沙子。期间,强行逼迫小区内上料商户和该团伙合作并收取费用,对交款延迟客户收取高额滞纳金。同时,该团伙在晋普山地区殴打保卫科人员,向摆摊商贩收取保护费。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霍某、周某、贺某等4人因涉嫌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罪已被依法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四、

阳城警方打掉以王某生为首的

家族恶势力团伙


近日,阳城警方打掉一个以王某生为首、其女王某霞、其子王某军、其外孙田某浩为成员的家族恶势力团伙,抓获涉案成员4人,共破获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案4起。

经查,今年4月至7月,阳城县白桑籍居民王某生、其女王某霞以举报梁某某私挖滥采为借口,迫使梁某某给王某霞借款20万元,后二人又威胁梁某某,将20万元借条索回,将20万元占为己有。王某生之子王某军以举报苗某私挖滥采为由,逼迫苗某同意王某军到该的施工现场运输矸石,王某军赚取运费六万余元。王某霞之子田某以大车损坏道路为由,拦车堵路,致使宋某某采石场不能正常经营,迫使采石厂每月向其支付5000元的保护费。王某军又通过堵路和现场堵挖掘机的方式,分别逼迫白桑乡宁某某黏土厂、某村四好公路施工单位,同意其运输黏土和参与工程回填运输,赚取运输费50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生、王某霞、田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王某军因涉嫌强迫交易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五、

北石店警方打掉一强迫交易恶势力团伙

近日,北石店警方通过周密调查,掌握了以康某方为首的恶势力团伙的组织框架及犯罪事实,于8月1日在长子县将该团伙的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查:2016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康某方多次纠集犯罪嫌疑人解某、康某波在某煤业公司的土建、安装、矿建建设施工现场,为达到强揽工程、非法获利的目的,通过阻拦滋扰施工、胁迫殴打他人、聚众堵塞道路、敲诈勒索等方式,造成该公司多个项目工期延误、工程成本剧增。

目前,犯罪嫌疑人康某方、解某因强迫交易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康某波因病被依法监视居住,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重拳出击 扫黑除恶 欢迎举报


01

重点打击以下12类黑恶势力


1、威胁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谋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国家机关职务,拉拢、腐蚀、操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一方话语权等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火(汽)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深挖幕后组织者、操纵者、经营者;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主要有:打着投资公司、咨询公司、金融借贷平台、典当行等名义,以及“无抵押贷”、“校园贷”、“车贷”、“房贷”、“裸贷”等“套路贷”,专门从事高利放贷,采取虚假诉讼、跟踪滋扰、言语威胁、变相拘禁、殴打伤害等手段逼讨债务的黑恶势力;

9、盗掘古墓葬以及倒卖、走私文物的黑恶势力;

10、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主要有:实施组织跨境赌博、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黑恶势力“保护伞”。


02

举报范围

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线索。即以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案件线索;

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即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集团、团伙的案件线索;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嫌疑人线索。即在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或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落脚点、藏身处或活动踪迹;

其他刑事案件线索。即3人以上不特定多数人,在一定的区域和行业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案件的线索,或村霸、街霸、行霸、市霸等违法犯罪案件线索;

纵容、包庇黑恶势力等“保护伞”问题线索。即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合伙经营,或与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共同犯罪的;在办案中跑风漏气、泄露案情,或向黑恶势力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处罚等情况线索;

其他有助于公安机关侦破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或抓获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嫌疑人的线索。


03

奖励办法

1

对提供有关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重要情报和线索,在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中发挥重大作用的公民,给予五万至十万元人民币(下同)奖励。

2

对提供有关恶势力犯罪案件重要情报和线索,在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中发挥重大作用的公民,给予一万至五万元奖励。

3

对提供有关犯罪嫌疑人重要情报和线索,在缉捕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公民,给予一万至两万元奖励;对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直接抓获并扭送至公安机关的公民,给予三万至五万元奖励。

4

对提供有关犯罪嫌疑人重要情报和线索,在缉捕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首要分子、骨干成员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公民,给予三千至五千元奖励;对将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直接抓获并扭送至公安机关的公民,给予五千至一万元奖励。

5

对提供有关纵容、包庇黑恶势力等“保护伞”重要情报和线索,在公安机关深挖严打“保护伞”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公民,给予一万至五万元奖励。

6

对提供其他有助于公安机关侦破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或抓获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嫌疑人线索的公民,根据线索价值,给予五百至三千元奖励。

7

多人提供和举报同一案件线索或同一逃犯线索的,按照举报时间先后、线索价值大小等分配奖励金额。

对于公民以各种方式向晋城市公安局举报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一经查实并经过司法程序认定的,依照上述奖励办法按照实际查证结果兑现奖金。


04

举报方式

1、来信举报

公民可通过信件邮寄的方式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举报至晋城市公安局“扫黑办”。

邮寄地址:山西省晋城市迎宾街289市公安局“扫黑办”

邮编:048026

2、电话举报

(1)公民可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2)公民可通过市公安局公布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举报电话(0356-3010136)举报。

3、来人举报

来人举报:公民可直接到晋城市公安局“扫黑办”当面举报。


晋城市各级公安机关扫黑除恶

联络方式

晋城市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3010136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晋城市公安局“扫黑办”

城区公安分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3030110 3048050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城区公安分局“扫黑办”

泽州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3011110 3011158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泽州县公安局“扫黑办”

高平市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5682082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高平市公安局“扫黑办”

阳城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4233110 4233443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阳城县公安局“扫黑办”

陵川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6206110 6206120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陵川县公安局“扫黑办”

沁水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7027528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沁水县公安局“扫黑办”

北石店公安分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3666110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北石店公安分局“扫黑办”

开发区公安分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2137329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开发区公安分局“扫黑办”


对于公民向公安机关举报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做好保护工作,严格按照保密制度进行保密:

1、严禁任何人泄露举报信息;

2、对于举报重大线索的,将视情节采取必要措施妥善保护举报人;

3、因泄露举报人信息或工作失误造成举报人人身和财产等受到威胁或损害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作出相应处分。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