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向法院申请撤回对两被告的起诉。请予以准许!”2月5日,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人民法院范秀裕法官收到这样一条短信,发短信的是湖北省武汉市汪某。
这是春节假期结束后上班的第三天,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佛冈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运用信息化手段,坚持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
2月4日,范秀裕在排查案件是否有当事人来自湖北省时,想起汪某是武汉人,她当即联系了汪某,汪某表示:“我现在在老家武汉,没办法到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我把撤诉申请发短信给你们可以吗?”考虑到汪某的特殊情况,范秀裕同意其请求,同时要求汪某在疫情防控结束后补交书面材料。
劳资纠纷以和解结案
1月7日,汪某因何某和工程公司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劳务费18730元,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何某和工程公司支付拖欠的劳务费。临近春节,汪某等着钱回家过年,特别着急。
汪某立案后,范秀裕和被告联系,希望被告能尽快支付拖欠汪某的劳务费,被告表示将竭尽全力在节前支付。
1月21日,工程公司向汪某支付5000元劳务费,对剩余款项希望汪某能同意节后支付。汪某拿着部分工资款回家,同意节后提交撤诉申请时,被告再支付剩余款项。
“何某,汪某已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按照你们的约定,请尽快将剩余款项支付给汪某。”范秀裕收到汪某确认撤诉短信后,通知何某支付剩余款项,何某表示尽快支付。
在共同战“疫”阶段,佛冈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网上立案、调解等形式,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和律师参与诉讼,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编辑:孙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