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通讯员 黄志佳
1月12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恩施州建始县法院获悉,该院近日恢复执行了一起已“终本”(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促使一件民间借贷案顺利执行完毕。
2020年1月18日,李某向蒋某借款4万元,约定同年7月14日偿还。李某逾期未还,蒋某向建始法院起诉要求还本付息。李某经传票传唤未到庭,建始法院于12月22日缺席判决其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偿还蒋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并承担诉讼案件受理费。
法官说法(通讯员供图)
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履行义务,蒋某于2021年3月15日申请建始法院执行。执行人员通过线上调查、线下走访,均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遂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后,于2021年6月16日裁定“终本”(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2年1月23日,蒋某提供可靠信息:在外务工的李某回家了,有一定的偿还能力,要求恢复执行。执行人员当即呈报批准后恢复执行。当天,执行人员电话传唤到庭接受询问。经过执行人员耐心说法析理,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与蒋某协商,双方当天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李某于一年内偿还蒋某欠款本金、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诉讼案件受理费共计46269元;李某交纳执行费543元。
此后,李某分别于同年1月23日、8月30日、9月10日、2023年1月8日向蒋某转账20000元、10000元、10000元、6269元,另外向建始法院交纳执行费用543元。其与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终于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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