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生活中,处处都是陷阱。无论是有去无回的缅甸诈骗,还是银行存款的理财骗局,这些看似离我们普通人很远的陷阱,其实就在身边,而且防不胜防。
家住河南的许女士就遇到了这么一件令人糟心的骗局,她用全款在4s购买了一辆汽车,竟然莫名其妙背负了8万元贷款,这到底是怎么回事?8万元贷款又去了哪里?
事情的起因,从许女士准备贷款买学区房说起。
许女士的儿子到了快上小学的年纪,为了能让儿子得到良好的教育,在儿子幼儿园即将毕业的时候,许女士便和丈夫商量,买一套面积小点,但是位置好,学区好的房子。
丈夫同意后,许女士联系了中介,每天到处去看合适的学区房。最终选定了一套各方面都比较满意的房子,楼房较新,离学校很近,接送孩子上下学方便。
即使学区房面积不大,也因为位置原因,价钱很高,只能在支付一定首付后,剩下的房款用贷款方式支付。
许女士向房东预付定金,签订了购房合同,夫妻两人东拼西凑交了首付,剩下的房款按照银行要求,准备个人资料进行贷款。
原本许女士认为凭借自己和丈夫的征信信用,贷款下来完全没有问题。平时她和丈夫连普通的信用卡、花呗之类的支付方式都不使用,第一套房子也没有贷款,因此不存在逾期现象。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许女士的贷款没有通过。银行给许女士的审批答复是,其名下存在一笔一年未还的8万元贷款,因此不能再次贷款,除非把这笔贷款全部还清。
许女士百思不得其解,她从来没有向任何银行或是机构贷款,也很少购买需要贷款的大额物品,唯一买的车也是全款支付,到底哪里来的8万元贷款?
许女士询问了能获取到并且使用她身份贷款的几位亲人,全都表示并没有贷款。许女士又仔细查询了在贷款机构的贷款日期,发现贷款申请的日期恰好就是她在4s店签字购买汽车的时间。
许女士当然不会相信有这么巧合的事情,何况这笔贷款不多不少正好是8万元,和所购汽车总额也差不多钱。
由于许女士在购车时,4s店并没有给她合同,无法查看当时签订的是否是贷款合同。于是,许女士便去4s店询问当日所签订的合同以及是否被贷款。
不过这次接待许女士的并不是当日向她销售汽车的小李,出面的是4s店的经理。
面对许女士的询问,4s店的经理一问三不知,以小李已经辞职为由,进行各种搪塞,表示自己并不知道当日的情况,需要核实以后再给许女士答复。
面对经理的敷衍态度,许女士也没有办法,只好先留下手机号码,等着经理调查清楚后给她打电话。
许女士回家以后左等右等也等不到4s店经理的电话,她又打电话询问了几次,客服也并没有告知许女士解决方案。
一方面许女士等着银行审批贷款,购买已经支付定金的学区房。另一方面要解决这凭空出现的8万元贷款。不得已之下,许女士联系了当地知名的电视节目,想要通过节目进行维权。
记者很快联系到了许女士,许女士向记者详细描述了在4s店购买汽车的情况。许女士原来是一位全职妈妈,在送儿子上幼儿园以后,为减轻家庭负担,便外出工作。
由于新工作上班地点离家里远,又需要下班后接送照顾儿子,为节约通勤时间,在与丈夫商议后,准备买一辆代步汽车。许女士和丈夫在一个周末前往一家4s店,对于车型和品牌进行了挑选,最终选定了一辆比较满意的汽车。
这辆汽车标价大约十万块钱,接待夫妇二人的销售顾问小李承诺,只要夫妇二人确定要买这辆车,他可以向领导申请优惠内部价,保证价钱会让夫妻两人满意。
双方商定后,许女士和丈夫在4s店等待小李去找领导申请优惠。很快小李回来告知夫妻两人,有两种优惠方案,一种是全款支付,打完折以后这辆车可九万八千块钱到手。
另一种则是需要分期贷款,针对贷款客户,4s店会免费送给客户一年两次的汽车保养。因许女士和丈夫还有其他事情,决定回家商量好以后再来4s店购买汽车。当下小李并没有说什么,热情的将两人送走。
夫妻两人商议后,决定全款购车,毕竟贷款需要支付高额利息,分期后又要偿还数年的时间,正好家里有一笔十万元左右的存款,可用于购买汽车。
确定全款的购车方案以后,许女士再次来到4s店,向销售员小李提出用全款购买这辆汽车。随即,小李拿出一份购车合同,让许女士签字。
合同总共有十多页,密密麻麻的内容很多,许女士本来想一页一页翻看,不过小李一直以各种理由,催促许女士赶紧签字。
许女士没有多想,加上小李也一直表现的很热情真诚,于是许女士很快签完字,交钱提车后,就离开4s店。
只是没想到看似真诚善良的小李却欺骗了许女士。记者了解了事情的经过以后,便陪着许女士再次来到销售汽车的4s店。经理在见到记者后,态度发生了180度的转变,不敢再敷衍搪塞,并且叫来了已经“辞职”的小李来核实事情。
小李一口咬定许女士选择了贷款买车,所以才会按照店内优惠福利,为许女士赠送了一年两次的免费养车服务。
但是这辆车的价值只有九万八千元,如果许女士又贷款了八万元,那么也就意味着这辆车溢价到十七万八千元,根本不值这个价钱。
记者询问经理为何合同没有一式两份,并且让4s店经理拿出当时许女士签订的合同查看一下。
经理却声称很多顾客不要合同,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为了节约客户时间,都是签订一份合同。而这份唯一的合同也在许女士提车后,被寄往了公司总部留存。
不过在摄像机镜头和记者的多番质疑下,经理也终于说了实话,4s店的确用许女士的名义进行了贷款,而那份合同也并不只是购车合同,在合同的中间夹杂着几页贷款合同。
在销售员催促下匆匆签字的许女士并没有想到一家看起来如此正规的连锁店,也会操着这种诈骗猫腻。在记者的协调下,4s店经理表示会在三天内将这笔8万元的贷款全部还清,不会耽误许女士购买学区房。
对于许女士而言,她已经很满意这个结果,既能解决这8万元的贷款,又能顺利购买学区房。
如果许女士不满意这个结果,从法律上来讲,4s店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又应该担负什么赔偿?
许女士在购车签订合同时,销售顾问小李并没有告知其是购车贷款合同。并且许女士已经明确表示全款购车,按照约定全款支付购车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小李并没有告知许女士真实情况,欺骗其签下贷款合同,此行为存在欺诈。通过欺诈方式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欺诈合同予以撤销,许女士不需要担负任何还款责任。
那么4s店又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首先根据4s店经理的表现表明小李的欺诈行为并不是个人行为,而是4s店的常规操作,目的就是用购车顾客的身份去申请贷款套现,用以其他地方。
此外,新消费者权益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在无条件退款以后,消费者还可以获得相应价值的三倍赔偿。
虽然4s店合同存在欺诈,不过许女士在缴纳九万八购车款以后,拿到了价值相符的产品,不符合消费者权益法中的欺诈销售,因此,许女士并不能获得退一赔三的补偿。
但是4s店的行为也触碰了法律,以欺诈的行为,擅自挪用许女士的个人信息去金融贷款,损害了许女士的应有的合法权益和个人隐私。
此行为不但让许女士背负了一年的贷款,并且在许女士购买学区房时,对其造成了极大地困扰,许女士可以对4s店提起诉讼,索要请求赔偿。
4s店也应当向许女士公开道歉,并且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进行赔偿。如果许女士真的和4s店对簿公堂,不但要寻找合适的律师,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去打官司。
在这期间许女士想要购买的学区房很可能会易主,并且先前支付的定金也极有可能要不回来。而许女士最大的诉求就是还清贷款,购买学区房,所以她接受了4s店的提议,不想再付出时间成本和4s店继续维权。
4s店的行为也并不只是针对许女士,应该还有无数的消费者被蒙骗其中,并不知道4s店的欺诈行为。
这件事情也告诉我们,无论在哪里购买东西,在签订合同或者书面文件时,都要仔细的去阅读条款,并且要警惕商家的优惠让利,毕竟羊毛出在羊身上,生活处处是套路,防不胜防。
在市场监管不完善的情况下,作为消费者的普通人,只有靠着小心谨慎来维护自己的个人权益,防止掉入陷阱。对于此事,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呢?
参考文献:《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