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中国视窗讯:近日,贵州兴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成功调解一起母亲起诉儿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通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终于将这起母子间闹得水火不容的借款纠纷和隐存的赡养问题调解结案,让母子庭上言和,再续亲情。
今年80多岁的原告黄某与被告王某系母子关系, 2014年4月27日,被告王某因修建房屋等家庭开支欠外债需偿还,向原告黄某借款共计123061.67元,并出具了一张书面的借条交由原告黄某收执。后原告面临生活困难,向王某多次催要未果,且在赡养问题上也引发矛盾纠纷,遂一纸诉状将儿子王某告上法庭。开庭前,原告黄某向法官讲述了自己的家庭情况,黄某说,她有两个儿子,因小儿子王某强不幸在煤矿上发生意外,获得一些赔偿款,被告王某因举债累累,便向原告借款123061.67元。后王某外出打工,留下老母黄某一人在家,生活不能自理,非常需要人照顾。“寒心呐!”原告黄某边哭边诉说。王某辩称:不是我不还这笔钱,我也是当初修建房屋欠下外债,因自己有三个子女也需要抚养,不得不外出打工,对借款我承认,但现在无力偿还。兴仁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承办该案的法官考虑到这是一起家庭内部矛盾引起的民事纠纷,且原告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多次给原被告双方做调解工作。
经过法官的释明法理和情感化解,原告黄某表示:我也知道儿子的负担重,我也愿意谅解他,但我一个人在家,没有人照料,生活都成问题,我希望王某尽快把钱还我,我好请一个人照顾我。被告王某对自己的行为也有了深刻的认识,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母子间自愿达成一致协议:由被告王某偿还原告黄某借款120000元,从2015年至2020年,每年给付20000元,并当庭兑现给黄某1000元。考虑到该案的当事人经济困难,兴仁县法院按程序对其免交诉讼费。最后,黄某当庭原谅了儿子王某,王某也承诺,以后多照顾母亲的饮食起居,履行赡养义务。(文图/令狐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