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费是合法的收费项目,只要不超标 ,法律就支持 。因为贷款过程中确实有些费用产生,比如保险费 ,代办费, 办证费, 招待费等等,所以贷款中介公司收取中介费是合法的。
网友咨询:
贷款收取服务费是否合法?
江苏东银(江北新区)律师事务所庞娟律师解答:
贷款是不需要收服务费的,如果遇到了对方要求收取服务费的情况,应该要加以区分:如果是直接向银行贷款,不会有服务费,但从法律角度讲,贷款中介费只要不超标是合法的。
《民法典》第928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第963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因此,帮助借款人成功贷款的,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至于约定贷款服务费是多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依据一般法律原则,只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之间,基于真实意思表示约定的服务费均应受到法律保护。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也应当支付相应的报酬。前提是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实务中常见的事由有:批贷后借款人不要了,又找了另一家中介贷下来款了,借款人直接跳过中介找银行放贷了等。
江苏东银(江北新区)律师事务所庞娟律师解析:
需要注意的是,以服务费形式变相取的高额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关于变相利息的认定问题的规定如下:51.【变相利息的认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借款人认;金融机构以服务费、咨询费、顾问费、管理费等为名变相收取利息,金融机构或者由其指定的人收取的相关费用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情况确定借款人应否支付或者酌减相关费用。该规定虽然规范的是金融机构,但对个人放贷也有参考价值。
实践中为了规避高额利息或以服务费名义收取的高额利息,出借人往往采取“收借错位”的方式收取相关费用,这也给借款人举证及法官还原案件事实增加了难度。因此借款人也应当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注意自我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928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庞娟律师简介
专业婚姻家事律师,国家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专注于婚姻、继承家事领域的研究与代理,能够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设计最优方案,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用心将纠纷化解在法庭之外,得到客户高度认可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