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邑法院职田法庭快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履行部分款项,双方握手言和。
被告吕某于2015年5月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赵某借款20000元,并约定了借款利息,借款期限届满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借款,被告只偿还了部分借款利息,对剩余的借款本息以各种理由推诿未还,双方因此产生矛盾,甚至发生口角,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法院。
职田法庭受理本案后,了解到双方之前是关系不错的朋友,遂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被告称自己不是不给原告还钱,而是因自己做生意失利欠款较多,今天只能给原告偿还4000元,剩余借款希望原告能给自己一些时间,原告称借款时间已经很长,也急需用钱,要求被告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一时间双方各执一词,导致案件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从法律、人情等角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自愿当即偿还原告借款4260元,剩余15740元于一个月内偿还,到此,本案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也解开了多年的矛盾。
今年以来,旬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积极运用调解手段,致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方案。下一步,旬邑法院将不断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内涵,就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把人民法庭打造成平安建设的桥头堡、社会治理的排头兵、群众工作的先锋队,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旬邑法院 杨新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