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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专业速递:于都县借贷纠纷管辖法院,于都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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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黄卫华

性别:男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8号蓝波湾C栋

案情介绍:2012年6月,黄某和黄卫华共同出资注册成立某公司。双方于2015年6月商议以该公司名义申请借款1000万元,黄卫华称贷款批准到帐后,其要用800万元几天,以处理银行不良资产。该笔贷款批准后,黄卫华挪作他用。因黄卫华未如约归还公司借款,某公司便催促其还款付息。黄卫华支付了到2017年5月21日之前的利息后,既未归还贷款资金,也未再承付利息。法院判决被告黄卫华偿还借款本金800万元相应利息,被告一直未履行。

立案时间:2019年1月17日

执行案号:(2019)赣0731执191号

执行法院: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800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联系举报电话:0797-62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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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肖平

性别:男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东门二段2栋

案情介绍:2016年10月,被告肖平因资金周转向原告严某借款100000元,并当场向原告出具借条一张,双方口头约定月利率1.5%。被告借款后仅向原告支付2个月的利息,余欠利息和本金久拖未还。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清偿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被告一直未履行。

立案时间:2018年8月16日

执行案号:(2018)赣0731执1362号

执行法院: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10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联系举报电话:0797-62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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