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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科普资讯:借贷行为属于合同纠纷吗,聊天记录承认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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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没有写借条,微信上的聊天记录是否可以作为确认借贷关系的依据?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什么时候可以催促还款?始兴法院近期审理一起在微信上发生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将为您答疑解惑。  


2022年3月16日,小桃(化名)在与小帆(化名)聊天的过程中,向对方提出借款6000元的请求,小帆念着双方是朋友,认为小桃是讲信用的,也没有多想,爽快地答应并于当日通过支付宝向小桃转账,双方对该笔款项未签订书面借款合同、也未约定利息和还款期限。但钱借出去以后,小桃对此事只字不提。小帆多次催促小桃还款遭拒,无奈只好在2023年1月向始兴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没有写借条,只是在微信上提了一下借钱的事,能否成立借贷关系?始兴法院审理认为,需要从当事人合意及是否实际交付款项等方面认定。被告小桃在微信上明确向原告小帆提出借款6000元,小帆亦通过支付宝转账实际出借6000元,并向法庭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宝电子转账凭证,由此认定双方成立借贷关系。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原告有权催告被告返还款项并给予合理期限,故小帆自2022年6月开始便向小桃催收款项,但小桃至今仍未向小帆履行偿还义务,故对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借款6000元的诉请,法院予以支持,最终始兴法院判决被告小桃向原告小帆偿还借款本金6000元。


法官提醒


在生活或生产经营中,如果存在出借款项的行为,当事人最好要书写借条或签订借款合同,因各种原因未签写的,则一定要保存好与借款事实相关的各种证据。如:保留好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如果是电子证据的,可以辅助电话录音、短信催款截图,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如果对方未及时还款,可以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等方式及时催收并保存相关记录证据。总而言之,出借人要做好证据保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