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消息,近日,有网友留言称:我是马鞍山当涂一个普通的市民,我于2016年9月6日在“泰和天成二期”购买一套房屋,当时交纳定金2万元,后联系销售人员签订合同及缴纳首付款,销售人员再三说暂时签不了合同让等几天,但并未说明不能签订合同的原因,一周内我联系销售不下3次得到的答复都是再等等。
2017年4月,泰和天成开发商突然出了一则通知,通知我去办理退款手续,说是开发商内部股东打官司,公司账户被查封,签不了合同。
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回应称:马鞍山市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泰和公司)因股东纠纷导致公司无法正常经营,所开发建设的泰和天成二期项目陷入停滞状态,后因资不抵债导致项目烂尾,项目停工达2年之久。
为充分保障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成立了项目处置领导小组,采取边复工边破产的处置模式。2018年9月1日全面复工建设,分别于2019年2月2日和3月31日三栋(8栋、19栋、20栋)住宅已全部实现交房。在处置过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10日依法裁定泰和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雨山区人民法院审理。雨山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16日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泰和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18年11月6日指定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担任泰和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在处置过程中,管理人对签订合同的购房人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办理了房屋交付手续。对包括您在内,因各种原因未与泰和公司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只签订认购协议的类型群体,处置小组多次召开了沟通交流会议,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研讨、分析,在法律框架范围内积极寻求最优处理措施,最大限度的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如您对管理人处理结果持有异议,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处理相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