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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爆料信息:中山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山套路贷最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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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山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钟文锋等7人以“套路贷”方式诈骗、非法拘禁系列案一审获判,市第二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以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钟文锋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被告人陈佳宇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判处被告人黎春华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四万元;判处其余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刑罚;依法认定被告人钟文锋等7人“套路贷”犯罪组织为恶势力犯罪团伙,冻结的25万元涉案赃款依法被没收上缴国库。

庭审现场

检察机关查明:

2017年3月起,被告人钟文锋、陈佳宇、黎春华、吴鹏飞、王君、裴利、刘泽标等人形成恶势力团伙,在中山市石岐区、南区、西区等地,以“汇峯投资担保抵押公司”名义非法从事借贷业务,以民间借贷名义对外宣传,以无需抵押、快速放款为诱饵,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虚假银行流水”“要求被害人持练功券拍照”制造虚假债权凭证及依据,继而通过“软暴力催收”“虚假诉讼”等方式诈骗被害人财物,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案发后,在中山市检察院的领导下,第二市区检察院院领导直接参与审查逮捕工作,及时指派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主动提前介入案件,驻点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克服套路贷系列案件证据庞杂无序、犯罪嫌疑人均不认罪等困难,通过逐一梳理和甄别证据,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有针对性地讯问,最终促使六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庭审中,公诉人通过分组出示、并联质证的举证方式,有效揭露被告人精心设计的“借贷套路”,有力驳斥被告人的辩解,并对被告人当庭进行法治教育,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市第二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机关坚持“以案促治”,就办案中发现的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关于加强源头管控,清查不合规借贷主体,遏制“套路贷”滋生土壤的检察建议,增强预防打击“套路贷”犯罪的合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