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被执行人就是听不进劝,只等法院“动真格”,才慌神要履行。被执行人陈某就是其中之一。
案情回顾
闫先生与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同意于2022年10月29日前一次性偿还借款11万元。但协议达成后,陈某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闫先生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员周俊娟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结果反馈被执行人名下有零星银行存款和一辆汽车。执行员周俊娟第一时间依法对车辆采取了查封措施。但被执行人王某对此不以为然,既没有主动报告其他财产状况,也没有履行义务。
近日,申请执行人闫先生向执行员周俊娟提供线索,被执行人陈某最近在一处工地上干活,其名下车辆和一台二手水平定向钻机都在工地,希望执行干警尽快采取措施。详细了解情况后,执行员周俊娟立即带领法警前往目的地,准备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到达目的地后,周俊娟首先与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核实了被执行人陈某的相关信息,并请工人通知陈某尽快出现进行当面沟通。但几经电话联系,被执行人陈某都不愿露面,只表示资金周转不开,无力还款。
鉴于此种情况,执行员周俊娟决定按计划实施扣押措施。在拖车工人将水平定向钻机运送至拖车时,被执行人陈某才着急起来,通过电话表示,愿意分期履行。在征询申请执行人意见后,双方进行了再次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扣除此前已经偿还的2万元,被执行人当场再还款6万元,剩余3万元在6月1日前一次性履行完毕。
法官提醒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具有法律强制力和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对于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将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财产查控、拘留拘传、悬赏公告等措施进行强制执行;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希望被执行人打消侥幸心理,主动履行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