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内出游十余次
2006年,凤岗镇男子赖某同找到谢先生和尹先生,分别向两人借款40万元和50万元。2007年,因赖某同逾期一直未还钱,谢先生和尹先生将其告上法庭。在获得法院判决支持后,于2009年申请执行。
法院穷尽执行措施,谢先生和尹先生分别只收到27391元和34238.5元。除此之外,赖某同再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下落不明,法院只能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程序。
今年2月16日,谢、尹两人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提供线索称赖某同经常出境及往来港澳。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依法向出入境管理部门调取赖某同的出入境记录,发现果真如此:仅2015年7月~2017年3月,赖某同就5次往返香港、澳门,还9次出国前往泰国、越南、柬埔寨。据此,法院果断对其采取边控措施,在全国口岸布控。
先还了25万元
今年5月31日下午,法院执行人员接到白云机场的电话通知,称已成功扣留被执行人赖某同。机场工作人员称,赖某同原本打算乘坐当天下午的航班去越南,在登机检查时被发现并扣留。赖某同本人也承认自己当时是打算与朋友去越南旅游。
在被法官带往看守所的路上,赖某同急忙与申请执行人商讨解决方案,并于当晚转账10万元给申请执行人“以表诚意”,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请求申请执行人谅解,后双方初步达成执行和解。6月16日,赖某同再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了15万元,并就余款与其达成分期付款协议。
鉴于赖某同多年来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的行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还对其作出了罚款两万元的决定,赖某同已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