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人着急过户房产,网上急寻“民间借贷”过桥,却没想到被过桥出资人和售房人摆了一道!近日,广州增城警方经过缜密侦查,侦破“过桥垫资”人与售房人合谋诈骗购房人的案件,抓获3名嫌疑人。
房产产权争夺战,暗藏玄机
2018年3月14日,广州市民李某向增城警方报称,其在购买售房人肖某位于新塘镇的一处房产过程中,被售房人肖某伙同“过桥解押”人董某、梁某,以虚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虚假诉讼等方式进行诈骗,造成该房产无法过户。
接报后,增城警方经过分析发现,这起案件表面上是民事债务纠纷,却存在诸多疑点。为解开这些疑点,增城警方指令经侦大队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侦查工作。
经过细致的调查走访,专案组发现,导致该房产交易合同签订过去2年时间,却迟迟无法过户的原因是,在事主李某办理过户期间,该房产不仅被董某以肖某欠其巨额借款为由办理了抵押登记,还被梁某以肖某欠巨额借款未还为由告上法院,肖某名下该房产被法院查封。也就是说,董某、梁某及事主李某三者都有权争夺该房产产权,所以该房产无法过户。
经过进一步侦查,专案组民警掌握到一条重要线索,肖某所欠2笔巨额借款均是在2017年7月借的。
“事主李某办理房产过户正是在2017年7月,同一个月里,售房人肖某一边协助办理房产过户,一边又两次大额借款?”警觉的专案组民警觉得其中必有蹊跷。
缜密侦查,摸清诈骗套路
专案组民警调取了相关证据,通过比对分析发现,肖某欠董某、梁某巨额借款,均是从董某的银行账户流出,经过几次资金流转,最终又流回董某银行账户。也就是说,两次借款均是虚构的,子虚乌有。
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专案组逐步摸清了肖某、董某、梁某等人实施诈骗的套路。为达到诈骗他人钱财的目的,肖某等人在事前相互串通,签订了不真实的《借款合同》,以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的方式制造了虚假诉讼、虚假抵押登记,妄图利用法院拍卖该房产从中得利。
掌握了肖某等人涉嫌诈骗的犯罪证据后,专案组果断出击,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分别在福建省三明市、广州市等地,将肖某(男,31岁)、梁某(男,25岁)及董某(男,40岁)等3人抓获。
经审讯,嫌疑人肖某等人供述,他们经过密谋,以虚构借款合同、虚假诉讼等方式,对事主进行诈骗。目前,嫌疑人肖某、董某及梁某已被移送起诉,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名为过桥垫资,实为骗房
原来,由于售房人肖某无法偿还其房产的按揭贷款,为了尽快促成过户,事主李某于2017年6月通过网络,联系到从事民间借贷业务(即过桥垫资)的董某、梁某,以民间借贷过桥方式,从董某处借到过桥资金45万元。
然而,董某、梁某等人背地里却动了歪脑筋,他们先从事主李某提供的房产资料中,掌握到售房人肖某的资料后,立即私下与肖某联系,承诺给予其高额回报,诱惑其与之合作。肖某出于贪念,与董某、梁某一拍即合。随后,他们合谋以虚构借款合同的方式,虚构了两次共计200多万元的借款,用于抵押及查封该房产,造成了事主李某无法过户该房产,再通过虚假诉讼的方式,企图拍卖该房产,从中牟取暴利。
警方提醒:民间借贷风险性高,市民应提高防范意识
据侦办案件的民警介绍,董某等人利用事主李某不熟悉房产过户流程,与售房人肖某相互勾结,以虚构借贷合同、抵押合同和虚假诉讼等方式,步步设套,环环相扣,将事主李某玩弄于股掌之中,从而达到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目的。警方提醒,民间借贷风险性高,广大市民应提高防范意识。应当通过正当渠道贷款,一旦发现可疑,立即报警。
文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栋 通讯员 谢文任 张毅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