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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大地满眼春

——新时代“寻乌经验”启示录

寻乌不寻常。

1930年5月,毛泽东在寻乌写下《寻乌调查》和《反对本本主义》两篇光辉著作,首次提出“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的著名论断。

从此,寻乌调查“唯实求真”的精神,在赣南这片大地上薪火相传、赓续不息。

2017年,寻乌县人民法院坚持实事求是,重调查、重证据,深入基层、依靠群众,依托基层自治组织和人民调解网络,构建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初步形成“联村共治、法润乡风”的“寻乌经验”。

其时,中宣部牵头在寻乌开展扶贫调研,特别关注了寻乌法院的具体实践,认为寻乌“基层司法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并将其写入了寻乌扶贫调研报告中。

2017年12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宣部呈报的《弘扬脱贫攻坚精神,推动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寻乌扶贫调研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号召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瑞金沙洲坝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最高法院旧址。 摄影丨 侯文君

2018年3月、2020年5月,“寻乌经验”作为基层司法深度参与社会治理的典型案例,两次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2份文件,明确提出向全国法院推广“寻乌经验”,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性化解。

只步为尺测经纬,丹心一片绘法度。

5年来,赣州市县两级法院深度参与社会治理和服务乡村振兴,不断总结、提升、丰富、发展“寻乌经验”,交出了一份令人瞩目的亮丽答卷。

从“联村共治、法润乡风”到“唯实求真、公正为民”,在红色传承里诞生的“寻乌经验”,从独角戏到大合唱、从乡土间到城市里、从一枝秀到满眼春,在赣南这片底色深沉、使命光荣的大地上,“寻乌经验”正遍地开花、绚丽绽放。

▲赣州中院常态化察民情、访民意。摄影丨毛江凡

一脉赓续:从“寻乌调查”到“寻乌经验”

三月的赣南,春风和煦,万物复苏,山川秀丽。

这里的春天来得早。

在通往寻乌县的高速公路两旁,漫山遍野的脐橙果园,把这片大地装点得绿意葱茏。

“十万春花如梦里”,洁白典雅的橙花,是赣南春天最美的主角。

循着橙花的芬芳,我们来到了寻乌调查纪念馆。

纪念馆建于1968年,依托一栋颇具特色的客家建筑,完好地呈现了历史原貌。馆内有毛泽东同志旧居、寻乌调查陈列室等旧址,是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1930年5月,毛泽东率领红四军由会昌来到寻乌县城。在这里,他利用红军发动群众的机会,接连开了10余天座谈会,对寻乌县的政治、经济、交通、地理环境、各阶级的历史和现状等进行了全方位调查。

“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调查就像‘十月怀胎’,解决问题就像‘一朝分娩’,调查就是解决问题。”经过深入走访调研,毛泽东在这里写下长达8万字的《寻乌调查》和另一篇名作《反对本本主义》,深刻剖析了当时寻乌县的社会状况,以此为基础认清了当时中国农村和小城市的发展情况,对制订正确的土地革命路线具有重要意义。

澄江镇谢屋村,距离寻乌县城23公里。

在村庄中央,同样有一栋典型的客家建筑——谢家老祠堂。经过精心打造,这座老祠堂焕发出了青春,它有了一个时尚的名字——法治小院。

今年3月18日,在小院一株古树的掩映下,一场别开生面的露天座谈会正在举行。

组织方是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这是他们常态性调研走访活动的一部分。

老藤椅、小方凳、塑料凳围起一个圈,背景是老祠堂的正门。正门上方,一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大字格外醒目。

谢屋村烈士后代谢德富、村老支书谢贱根坐在正中间。村“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老退伍军人、老教师)退休教师谢越洲、退伍军人谢继盛,特邀调解员赖梅灵,“中国好人”、人民陪审员韩存珍依次而坐。赣州中院院长傅伟刚、澄江镇党委书记邝仲、寻乌法院谢屋村挂点法官谢统茂围坐在树底下。

“打唔断的亲,骂唔断的邻(客家方言,意即打不断的亲情,骂不断的邻里情),捱登(我们)这里民风很好,老表们都唔遂意(不喜欢)打官司。”

“巡回法庭搬进祠堂,群众有争议就在这里解决,我们也经常当调解员,老表都夸好得很哩。”

“我们村以往赌博不得了,现在是远近闻名的法治村、模范村哩!”

…………

古树下,听民声、察民情、聚民智、解民忧,说是座谈会,更像茶话会。

傅伟刚告诉记者,多年来,赣州市县两级法院大力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和苏区干部好作风,推动审判工作从被动受理向主动靠前转变、从坐堂问案向延伸服务转变,着力打造“党建引领、依靠群众、源头解纷、优质服务”长效机制,深度参与乡村治理,形成了“联村共治、法润乡风、唯实求真、公正为民”的“寻乌经验”。

乡村治,百姓安。谢屋村法治小院,就是“寻乌经验”在基层司法实践中的真实写照。

今年60岁的谢统茂,是寻乌法院的一名老法官,他的老家就在谢屋村。2015年,他主动脱下法袍,沉下村里,担任谢屋村精准扶贫工作队队长,乡亲们亲切地喊他“茂古哥”。

“十余年前,这里赌博之风盛行,打架斗殴、偷鸡摸狗等不良现象时有发生,导致矛盾纠纷比较多,群众有怨气。”说起以往,谢统茂十分感慨。

为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改变村风民风,寻乌法院、澄江镇、谢屋村共同商议,将村里面一座破旧的老祠堂利用起来,打造成法治小院,同时在该村建设法治一条街和法治广场。

记者看到,法治小院的布置颇有特色,自治区是群众办事议事的地方;德治区设有百姓说事点、道德讲堂;法治区设有巡回审判区、诉前调解室、矛盾纠纷调解室;线上和线下学习区,设有农家书屋等,是开展文明实践活动的处所。

“2017年小院建成后,我们在这里开庭审判20余次、调解纠纷110余件,在调解、审案时会邀请理事会、‘五老’人员参与,因为他们在村里有威信、对情况熟悉,以前很难处理的案件,在这里能高效、快捷地处理。群众旁听,现场说法,有很强的教育意义。”谢统茂说。

“法治小院建成5年来,谢屋村村风民风有了根本转变,大家投身乡村振兴,上山种果树,实现家家户户有产业。”谢屋村帮扶干部、寻乌法院综合办主任刘慧鹏说。如今,得益于精准扶贫等惠民政策,当地村民既富“口袋”又富“脑袋”,村里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矛盾就地化解。

寻乌县委书记蓝贤林告诉记者,跨越90余个春秋,寻乌调查绽放的思想光芒依然照耀着前行的道路,这种深入、唯实的作风值得我们学习,这也是新时代“寻乌经验”的红色传承和使命担当。

多年来,寻乌法院先后派出55名干警与澄江镇3个村结对帮扶,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引导法治文明,把公平正义写在乡村振兴的康庄大道上。

▲瑞金法院法官到田间地头调解涉农纠纷。摄影丨邓逸楠

一份初心:从唯实求真到人民至上

在瑞金沙洲坝革命旧址群,有一口89年历史的老井。井的旁边立着一块石碑,上面镌刻着两行苍劲有力的字:吃水不忘挖井人,时刻想念毛主席。

这口井被人称为“红井”。

1933年,为了解决当地老百姓饮水困难,毛泽东亲自带领红军官兵开掘了这口珍贵的水井。如今,历经岁月洗礼,井水依然澄澈甘甜。

鱼水情深,人们常用这个词来形容干部群众关系密切、感情深厚,因此,“水”总是和老百姓联系在一起。

在苏维埃时期,还有一个与“水”有关的红色故事。

1932年初,瑞金白露乡、合龙乡的毛姓、杨姓宗族,因为农田灌溉“抢水”问题,多次引发争斗。1932年3月,时年55岁的中央临时最高法庭主席何叔衡,两次翻山越岭,来到瑞金两乡发生争议的水源处,会同县裁判部组织巡回法庭深入调查,以事实为依据,最终有效化解了“抢水”纠纷,两乡两姓群众化干戈为玉帛。

开展寻乌调查时,毛泽东就强调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眼睛向下”“甘当小学生”,还带着工作人员到城郊田间地头,一边帮助农民耕田插秧,一边做调查。

中央苏区创造的巡回审判制度,同样坚持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唯实求真,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这种群众利益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方法,直到今天仍然是人民司法工作的宝贵经验,也是值得永远坚守的初心。

新时代“寻乌经验”的内涵与实践,与苏区时期人民司法为人民的精神一脉相承。

不久前,在瑞金沙洲坝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最高法院旧址里,一起租金拖欠纠纷的现场调解在这里进行。当事人钟某某向杨某某租赁土地一块,用于开办游乐场,每月租金1693.3元。因受疫情影响,钟某某未能按时支付租金,双方确认钟尚欠杨8个月租金。考虑到疫情因素,杨某某主动免除三个月租金,双方约定钟某某支付所欠租金共计8466.5元。但付款期限届满后,钟某某没能履约,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瑞金市人民法院叶坪法庭认为案情明了简单,适于诉前调解。为了更好地传承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更好地起到教育、引领、示范作用,调解现场选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最高法院旧址。经过法官的悉心调解,这场纠纷很快化解,双方当庭握手言和。

一件看上去很小的纠纷,案值标的加起来不到一万元,但法庭不敢怠慢,请来了人大代表、当地“五老”人员等,自始至终,认真细致,释疑解惑,让当事双方心服口服。

“群众利益无小事。”在现场见证调解活动的江西省人大代表蓝启玉说,“我理解的‘寻乌经验’,就是法官走出审判庭,走入百姓中,与群众形成感情联结,与多方调解力量形成治理联动,使矛盾纠纷可以多种渠道化解,真实减轻群众的诉累。”

叶坪法庭庭长邓泽平告诉记者,用实事求是、人民至上的理念,赢得群众发自内心的信任。

今年3月17日,大余县新城镇周屋村祠堂里,一起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争议正在调解中。记者看到,法庭邀请了镇、村调解员出面协同劝解,经过一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当事人陈某、林某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当场付清所欠的3000元抚养费。

“我们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为群众解决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关怀与温暖。”大余县人民法院院长黄中林说,持续开展“人民法官在身边”活动,主动上门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老百姓打心眼里点赞这样的做法。

饶豪华,大余吉村法庭庭长,记者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在开庭审理一起借贷纠纷。3年来,他每年结案率达100%、无一案件被二审改判或发回重审,所办案件无一起激化矛盾、引发信访,每年所办案件调解率接近80%,位居全省前列,以实际行动践行着“寻乌经验”。

当记者问起饶豪华有何心得时,他说:“穿上法袍,在老百姓的心目中,我们就是公平正义的化身,老百姓的满意,就是对我们最高的奖赏。”

寻乌县吉潭镇圳下村,曾因“圳下战斗”红色故事闻名全国。

潘春玲,寻乌法院立案庭庭长、驻圳下村法官团队成员。她告诉记者,圳下村民风淳朴,红色基因在这里得到了很好的传承,干群关系和谐。自2016年挂点以来,法官团队通过按期接访、入户走访等方式全面掌握村情民意动向,根据村民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对有苗头性的纠纷一律源头介入,诉前解决纠纷。

今年73岁的老支书刘志华说:“我们村别说刑事案,民事案6年来都冇咧,我们是真正的无讼村。”因为全村无讼、无访、无案,圳下村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文明村镇”。

孔子曾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通过推行乡村善治模式,寻乌法院受理诉讼案件逐年下降,全县有16个村成为“无讼村”,年诉讼案件在3件以下的“少讼村”达73个。

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倾听人民心声,接受人民监督,维护人民权益。在赣州市县两级法院“寻乌经验”的具体实践中,人民始终是至高无上的关键词,正因为此,人民群众也实实在在地体会到司法公正带来的获得感。

2021年,在全省法院系统群众满意度排名中,赣州市县两级法院整体排名居全省第一。

▲大余县新城镇周屋村祠堂里,一场调解正在进行。摄影丨毛江凡

一种探索:从“一枝独秀”到“满园春色”

3月23日,对赣州中院来说,这一天是他们的“赶考日”。当日,全市法院院长会召开。会上,对如何总结、提升、发展“寻乌经验”、如何服务保障双“一号工程”等,进行了部署和动员。

近年来,赣州出台实施《大力推广“寻乌经验”打造参与乡村治理“赣州样板”的工作方案》等文件,市县两级法院与时俱进,从最初的着眼于乡村治理,到后来的将法院工作置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市域社会治理等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进,以此不断拓展“寻乌经验”的新内涵。

回眸过往,“寻乌经验”走过了一段不寻常的创新发展轨迹——

2018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时说,要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江西寻乌法院参与乡村治理等经验;9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推广“寻乌经验”提升全省法院深度参与乡村治理工作水平的实施意见》;

2019年6月,在南昌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寻乌经验”得到进一步总结推广,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

2020年5月,“寻乌经验”在全国两会最高法工作报告中再获肯定;

2021年12月,“寻乌经验”推进会在赣州市南康区召开。“在参与市域社会治理中推进‘寻乌经验’新发展”是大会聚焦的主题。

而今,赣州市县两级法院大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在乡村治理、城市治理、类案治理上全面创新,实现“寻乌经验”由乡村治理到城市治理的发展提升,从而打造了人民法院深度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赣州实践,构建起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法官,您好!我们一直担心拿不到工钱过年,现在终于放心了,也有钱过年了,谢谢你们。”2022年春节前夕,一起涉及十几名工人的劳资纠纷,在大余新城法庭和工业园管委会的提前介入下,得到及时化解,拿到钱的工人十分激动,当即致电法官表示感谢。

让人没想到的是,这是一起尚未成讼的纠纷。

2021年12月,大余新城法庭受理了一起某实业公司与某机械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审查中发现机械公司尚欠十几名工人近14万元工资未付清。虽然工人“未诉”,但考虑到时近年关,这笔钱直接关系大家能否过个好年,承办法官遂决定依托联动机制,迅速与工业园管委会共同介入。最终,机械公司将所欠租金、工人工资一次性如数付清,处理一案起到了化解多起纠纷的效果。

这是“寻乌经验”在城市治理中主动作为、贴心服务的创新实践。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服务保障双“一号工程”方面,赣州中院立足工作实际,主动融入、持续发力,助推双“一号工程”强劲开局。

今年2月,大余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某设备公司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执行过程中了解到,该企业是大余县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因刚投产经营,出现流动资金短缺。为缓解资金困难,该企业目前正申请银行贷款且处于信用调查“关键期”。鉴于此,承办法官决定暂不采取查封、冻结等执行措施,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

经连续4天协调,被执行人付清执行款11.3万元,该案和解执行完毕。承办法官立即出具执行款到位证明及结案证明等,消除该企业征信隐患,帮助企业顺利获得贷款。

这是“寻乌经验”服务保障双“一号工程”、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

听民声、解民忧、暖民心,为的是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2020年4月,在省高院指导下,赣州中院先行先试,成立民意受理中心,开通“一个号码对外、一个部门受理、一个平台流转”的24小时意见受理热线,两年来已接听各类电话33387个,非工作期间语音留言9199条。对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实行全流程处理、闭环管理,限时办结,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复”。

2021年,依托智慧法院建设,赣州市县两级法院网上立案2668件,跨域立案2868件,远程调解案件16956件,畅通解纷渠道,为当事人化解纠纷提供“高速通道”,实现智慧便民服务“不打烊”,有效服务社会治理和疫情防控。

这是“寻乌经验”深度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健全“线上+线下”解纷平台建设,推动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有效止争、止讼、止访的先行实践。

…………

今年3月31日,平安江西建设表彰大会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会召开。会上,省委书记易炼红强调,要瞄准全国一流标准,依托特色创品牌,积极探索“红色文化+社会治理”机制,打造一批市域社会治理新样板。

当日,作为创新发展“寻乌经验”、深度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典型,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寻乌县人民法院双双被评为“平安江西建设先进集体”。

5年来,赣州中院以“寻乌经验”为指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持续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与水平,变“点上的经验”为“面上的成果”,让“寻乌经验”从“一枝独秀”成为“满园春色”,在江西乃至全国全面推广、开花结果。

5年来,赣鄱大地上,一个个基层法官、普通干警扎根一线,他们用行动捍卫群众合法权益,将百姓心结一一化解;他们厚植人民法庭这片沃土,心怀信念,笃志前行,在法治建设的新征途上,把奋斗融入生命,用热血谱写忠诚。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法治的阳光照进每一个角落,这是他们追求的梦想,更是他们铮铮的誓言。

新时代“寻乌经验”,若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新时代“寻乌经验”,正驭光而行,春满大地!

▲南康法院“全国模范法官朱钦莲工作室”调解家事纠纷。摄影丨刘章林

专家观点:

唯实求真解纠纷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高其才

赣州市寻乌县人民法院大力弘扬毛泽东寻乌调查的“唯实求真”精神,积极履行指导人民调解等职能,从寻乌社会实际出发,化解纠纷,助推乡村社会治理,逐渐形成了“联村共治、法润乡风”的“寻乌经验”,产生了良好的司法效果和社会影响。在此基础上,赣州市县两级法院传承红色基因,探索推广“寻乌经验”,推动更多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努力探索出一条基层司法服务乡村振兴、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的新路径。

就我在赣州基层法院调查所见,我认为“寻乌经验”的内涵在“真”与“实”,即人民法院围绕纠纷解决,确立真心待人、真诚办事、真情为民的态度,呈现尊重实际、努力实干、追求实效的效能,从而实现司法公正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

期待赣州两级法院通过制度安排进一步形成共识,深入推广和不断发展“寻乌经验”,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继承与发展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张卓明

以人民为中心,走群众路线,积极发挥司法的政治功能,是人民司法的核心理念。地处革命老区的寻乌县人民法院,继承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推动资源下沉、服务延伸,将法院工作与乡村社会治理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联村共治”等形式,充分运用调解等手段,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形成了基层司法参与社会治理的“寻乌经验”。

赣州全市法院系统在学习“寻乌经验”的基础上,又不断创造人民司法的新形式,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初步形成了“服务乡村振兴、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的赣州实践。

“寻乌经验”是在统筹城乡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探索中总结出来的。我认为最有特色的是构建了多方参与、多点发力、整体联动的多元解纷新模式。“法院+商会”机制、“法院+工会”机制、“法院+乡贤”机制,无不体现了依靠社会力量和群众力量的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寻乌经验”适用范围广,可大力推广、复制,从赣南老区走向神州大地。